抽到公宅卻因太貴退租!北市府推收入分級租金補貼 減輕租屋負擔

2017-09-12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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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府做政策調整,未來將就「家戶人口數」與「平均每人每月收入」,訂定獲得公宅者的租金「分級補貼」制。(蘇仲泓攝)

台北市府做政策調整,未來將就「家戶人口數」與「平均每人每月收入」,訂定獲得公宅者的租金「分級補貼」制。(蘇仲泓攝)

台北市政府推出公共住宅,一般戶以周邊房屋市價的85折,作為繳交租金的依據,低收入戶為4折,然而,北市房屋租金高,計算基準自然高,讓許多符合居住資格的申請戶即便申租到公宅,部分也面臨「租不起」的壓力而退租。市府據此做出政策調整,未來將就「家戶人口數」與「平均每人每月收入」,訂定獲得公宅者的租金「分級補貼」制,換言之,未來申租到公宅者,一樣也可以獲得租金補貼,將進一步減輕租屋者的經濟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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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金額從3000元到11300元

都發局表示,北市於2018年即將落實,於民間市場租屋的民眾,凡家庭年所得在40%分位點以下,且無自有住宅者,即可獲得租金補貼,補貼金額從3000元到11300元;而承租公共住宅者,根據周邊房價打折85折後(低收4折),折扣額度約介於1700到4400元,但沒有額外的租金補貼。

據此,都發局評估,北市給予的民間租屋補貼,以及公宅折扣額度有不小的落差,不符合公平原則,也形成同樣是居住政策,但政府本身的標準不一。

加以,公宅給予周邊租金85折優惠,許多民眾仍覺得太貴,折扣後動輒每月仍要萬元,因此,不乏有好不容易抽到公宅的民眾,因價格過高,索性放棄,到民間另找房承租,顯見,過高的租金,已根本侵蝕到政府提供公宅的本意。

因此,打破過去抽到公宅就不能再拿租金補貼的作法,北市府要同時給予承租公宅者以租金補貼。

住公宅 也能享有租金補貼

具體落實的作法,將「家戶人口數」與「平均每人每月收入」各分為3個級距,呈現9種租金補貼金額(A),這樣不同的級距(A)減掉該區房屋市價85折下的15%優惠(B)後,最後得後的數字(C),就是民眾可以少繳的公宅租金,也即政府多給的補貼數,換言之,「有得租也有得補」。

公宅補貼額度公式:

公宅分級租金補貼新制額度(A)-市價租金*0.15(B)=抽中公宅後的租金補貼額度(C)

在收入分級(A)方面,分為3個級距,第一等級: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15544元以下;第二級:家庭總收入平均每人每月15545至23316元;第三級:23317到54404元。而以上數字的界定標準,是以未達最低生活費收入標準的1倍、1.5倍、3.5倍。

興隆公共住宅一區招租,客廳與廚房連結節省空間。(蔡耀徵攝)
未來申租到公宅者,一樣也可以獲得租金補貼,將進一步減輕租屋者的經濟負擔。圖為興隆公共住宅。(資料照,蔡耀徵攝)

內政部每戶租金補貼3600元 北市也將加入運作

此外,內政部《住宅法》中,給予各縣市民間租屋者,每戶租金補貼3600元,這是不論人口的一口價,目前,北市府有再自行追加補貼金額,未來,北市府也將此3600元加入這套制度中運作。

《巴黎不出售》一書作者羅惠珍,曾在巴黎有過20年的社宅經驗,她對於租金的分級補貼表示,在高度資本集中的時代,公宅應能幫助社會推向平等,因此,混居是比較恰當的,也即在一棟公宅內,有不同收入的個人家庭「混居」組合。

換句話說,每月收入22K、32K、52K的人,都能住到同樣的坪數、空間,享受同樣的設備、幼兒園等,但每一戶依照收入的不同,繳交不同程度的租金,就像吃同樣的營養午餐,外科醫生的爸爸繳交100元時,護理師的小孩只需交1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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