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明哲從失蹤到「被認罪」 177天脈絡一次看懂

2017-09-12 1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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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11日於中國開庭審理,並當庭承認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資料照,取自中國官方微博)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11日於中國開庭審理,並當庭承認觸犯「顛覆國家政權罪」。(資料照,取自中國官方微博)

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遭陸方以「顛覆國家政權罪」逮捕,歷經177天終於在11日開庭。李明哲當庭認罪,庭訊歷時逾4個小時,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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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明哲3月19日由澳門入境廣東失聯至今177天,案情幾經波折。

李明哲出生於1975年2月,現年42歲;曾任民主進步黨黨工,現為文山社區大學職員。李明哲長期關心中國大陸民主發展進程,與中國大陸異議人士多年交流,時常寄送民主自由相關書籍給大陸友人。

李明哲今年3月19日自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隨後失聯;直到3月29日,中國大陸國務院台灣事務辦公室於記者會中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大陸有關部門調查。

國台辦5月26日公布,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接著,國台辦於9月6日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李明哲被限制人身自由期間,他的妻子李凈瑜與非政府組織(NGO)多次召開記者會,並在4月10日企圖前往北京尋夫,卻在機場獲知台胞證遭註銷,未能成行。李凈瑜5月中旬在NGO人員陪同下,赴美國求援。

20170911-庭審結束後,法庭安排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會面。(取自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庭審結束後,法庭安排非政府組織工作者李明哲與妻子李凈瑜會面。(資料照,取自湖南省岳陽市中級人民法院網站)

直到9月6日,李凈瑜與李明哲母親郭秀秦才分別接獲陸方律師電話告知李明哲將開庭一事,要求兩人準備盡快赴陸。

婆媳二人9月10日分別從桃園、松山機場飛赴中國大陸湖南長沙,全程由行政院大陸委員會聘請的法律顧問、海基會人員,以及民間團體人員陪同。

李明哲案11日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郭秀秦、李凈瑜獲准進入旁聽。庭訊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

以下為李明哲事件大事記。

--3月19日,李明哲自澳門入境中國大陸廣東省珠海市拱北口岸後失聯。

--3月29日,大陸國台辦於記者會中證實,李明哲因「涉嫌從事危害國家安全活動」已接受大陸有關部門調查。

--4月10日,李凈瑜抵達桃園機場準備赴陸時,發現台胞證已遭陸方註銷,無法登機。

--5月18日,李凈瑜於美東時間5月18日出席美國聯邦眾議院外交委員會「非洲、全球衛生、人權與國際組織」小組聽證會,向國際求援。

--5月26日,大陸國台辦證實,李明哲因涉嫌「顛覆國家政權罪」,日前被「湖南省安全機關」逮捕。

--9月6日,大陸國台辦證實,李明哲案將在湖南省岳陽市中級法院開庭審理。

--9月10日,郭秀秦、李凈瑜、陸委會聘請的法律顧問以及海基會、民間團體陪同人員順利入境中國大陸。

--9月11日,李明哲案上午9時30分開庭審理,李明哲當庭認罪,庭訊在下午1時40分結束。法官當庭宣布擇期宣判,李明哲當場還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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