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媒觀》被集體忽略的兒少傳播權

2017-08-26 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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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第二屆《兒童權利公約》轉大人高峰會,現場義賣時與潮品,與會媽媽義買如何親子書籍。(陳明仁攝)

2017第二屆《兒童權利公約》轉大人高峰會,現場義賣時與潮品,與會媽媽義買如何親子書籍。(陳明仁攝)

兒童及少年在成長環境中汲取養分,透過這些養分進行自我探索、獨立思考,並建構自身之知識系統及對世界的認知,更進一步積極參與公共議題的討論,發表意見。而成長環境除了學校教育與生活中所接觸的人事物外,最常被忽略的是----「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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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底台灣的兒少在傳播權上的保障現況如何呢?筆者於本週三(8/23)參與台少盟所主辦的「第二屆轉大人高峰會」,也針對台灣兒少節目,及媒體素養教育問題提出報告,這份報告除了是一份兒少傳播權問題的摘要之外,也是筆者在媒觀推動工作成果與心得。

兒少節目幾大問題,兒少收視權益仍不夠

節目質量皆不足

節目量的部分,根據2014年台灣地區兒少節目播出之研究發現,台灣播出兒少節目的電視台僅占1/3,每日平均首播時數僅1~1.5小時,且節目類型以卡通居多佔兒少節目比率約81.4%。再者台灣兒少節目自製比率偏低,且內容過於單一的現象。

而「質」的部分,媒觀作為長期推動本土自製兒少優質節目的團體,發現台灣兒少節目內容集中於教育功能,兒少可以選擇收視的節目類型不多,此外,內容部分也鮮少納入多元議題及兒少觀點,即使現今有例如「青春發言人」或「小O事件簿」等節目,嘗試以兒少的觀點切入討論,也經常引起各界不同的討論,認為議題對於兒少過於敏感。

20170823-2017第二屆《兒童權利公約》轉大人高峰會,現場義賣時與潮品,其中亮點,由台少盟首發的桌遊,溶入兒童權利公約精神,並闡述兒童表意權的寓教於樂遊戲產品。(陳明仁攝)
2017第二屆《兒童權利公約》轉大人高峰會,現場義賣時與潮品,其中亮點,由台少盟首發的桌遊,溶入兒童權利公約精神,並闡述兒童表意權的寓教於樂遊戲產品。(陳明仁攝)

每名兒少的節目補助不到2元

兒少節目補助經費方面,學者李秀美就指出,我國政府所推動的節目製作補助政策,於2006-2016年文化部高畫質節目製作補助,11年合計投入5,800萬元於兒少節目,以台灣兒少約占總人口20%的比例計算,僅獲2.5%文化部高畫質節目補助款,換算結果顯示:台灣每位兒少平均每年享有的影視節目製作補助已經降到2元以下。不但造成兒少影視產業的萎縮,也間接傷害到台灣的兒少。

分級制度不夠細緻

NCC自2012年起,以彌補當時制度不足為由,委由民間推動「適齡兒童電視節目標章評選」,提供兒童節目分齡收視的參考,然而這樣的措施卻有不足。第一,標章並未包含少年(12至18歲)的認證;第二,評選屬於獎勵性質,與基於保障收視權益的分級處理辦法性質並不同,亦難全面落實。2016年底NCC通過《電視節目分級處理辦法》修正草案,將分級與電影、電玩遊戲同步為五級,然而一般人皆可觀看的「普遍級」,就是適合兒少觀看的節目嗎?

缺乏數位整合平台

數位時代來臨,兒少使用媒體的習慣也從最大宗的看電視,轉變為上網和使用3C產品,目前隸屬國家教育研究院的愛學網,是國家唯一專屬兒少的影音平台。愛學網收錄的作品除了兒少節目,也包含兒少參與製作的內容,然而礙於制度與經費問題,有些節目並無法即時收錄,在操作的便利性上也有改進空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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