罷免黃國昌二階段審查 新北市選委會:門檻需達6萬2千票

2017-08-22 1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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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力量聯盟發起罷免黃國昌,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有效同意票門檻需達6萬2798票。(資料照,顏麟宇攝)

安定力量聯盟發起罷免黃國昌,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有效同意票門檻需達6萬2798票。(資料照,顏麟宇攝)

安定力量聯盟發起罷免時代力量立委黃國昌,已達成第二階段連署人數,並送交給新北市選委會。新北市選委會22日表示,經中央選委會宣告後,將辦理罷免投票,罷免門檻為「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須達到6萬2798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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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定力量21日送交新北市選委會,新北市選委會預計花4天的時間整理連署名冊,若確認合格連署人數達到2萬5120人以上,才會通過第二階段連署門檻。如不足規定連署人數,將通知提議人的領銜人於10日內補提。

新北市選委會表示,會將查核結果,呈報中選會,由中選會依連署人數,宣告是否已達門檻,罷免案成立或不成立;若罷免案成立,必須在中選委宣告日起,20到60日內,由新北市選委會辦理罷免投票。

新北市選委會表示,黃國昌所屬的新北市第12選區,包含金山、萬里、汐止、平溪、瑞芳、雙溪、貢寮等7個行政區,144個里。根據《罷免法》,罷免通過的門檻是有效同意票數多於不同意票數,且同意票數需達區內選舉人總數4分之1以上,即要6萬2798票才能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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