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5跳電究責 中油反擊:巨路是履行契約,非義務協助

2017-08-16 2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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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油董事長陳金德今(16)日表示,大潭電廠供氣暫停導致停電事件,中油當然有責任,但是巨路公司絕對不是所謂的義務協助,而是在履行契約。(顏麟宇攝)

中油董事長陳金德今(16)日表示,大潭電廠供氣暫停導致停電事件,中油當然有責任,但是巨路公司絕對不是所謂的義務協助,而是在履行契約。(顏麟宇攝)

昨(15)日發生全台大跳電意外,中油與承包商巨路國際互相指責對方才應負責,巨路國際今(16)日下午發布新聞稿表示,當時操作與指揮的都是中油的人員,但是中油晚間也指控,說巨路國際是依照契約進行安裝程序,相關責任問題還需要調查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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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中油公司晚間發出聲明稿表示,昨(15)日巨路國際就是依照合約施工,並指稱巨路國際承攬了多項自動控制系統,包含了相關器材或是系統軟體的維護工作,而且也是依程序申請非動火工作許可證,查核後才得進入大潭計量站進行工作,強調巨路是「執行合約工作,並非義務從旁協助」,中油也提出當天的非動火許可證,證明是由巨路公司提出申請後,經中油審核才得進廠作業。

台灣中油公司公布非動火工作許可證,證明巨路公司在15日當天是申請進入廠區進行作業,並非義務協助。(台灣中油公司提供)
台灣中油公司公布非動火工作許可證,證明巨路公司在15日當天是申請進入廠區進行作業,並非義務協助。(台灣中油公司提供)

中油董事長陳金德表示,中油從來沒有否認或是迴避過監督指揮不周的責任,也沒有說責任百分之百歸屬巨路,承認中油在事件中有疏失也有責任,但是巨路公司是自動控制設備專業商,除了大潭之外,巨路公司也承攬中油煉製事業部等多項自動化系統工程,陳金德強調,巨路絕對不是所謂的義務協助,而是在履行契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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