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敦義:被害人及家屬應早日適度參與訴訟

2014-05-10 1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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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敦義表示希望被害人與家屬能早日參與訴訟。(余志偉攝)

吳敦義表示希望被害人與家屬能早日參與訴訟。(余志偉攝)

副總統吳敦義10日下午出席「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會員大會時表示,司法部門已著手從事修復式司法工作,在刑案發生後一定時間內,適度撫慰被害人;未來隨著司法改革陸續推動,也希望被害人及家屬能早日適度參與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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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於2011年成立,結合法界、律師等專家,提供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撫慰和照顧。

吳敦義在大會致辭時表示,透過司法改革的推動,國家不僅對刑案被告的人權處遇有所改善,也對犯罪被害人的人權及其家屬援助也提供照護措施與相關保障法案。他指出,台灣到民國87年才有《被害人保護法》,經4次修改,逐漸放寬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照顧;就算有外國人在國內成為被害人,也一樣享有照顧措施。

吳敦義說,政府與民間有越來越多人重視被害人,到民國100年正式成立「台灣犯罪被害人人權服務協會」,提供對被害人及其家屬的撫慰和照顧。他表示,司法部門已經開始從事修復式司法工作,在刑案發生後一定時間內,讓加害人、被害人面對面溝通,研議如何撫慰被害人及其家屬,作出合乎人道、最起碼的作為。他認為,這些努力都能見證國家幾十年來一路走向重視自由人權、貫徹民主法治。

相較於目前政府正在推動的人民觀審制,吳敦義認為,應早日讓被害人及其家屬適度、允當地參與訴訟過程,應該比推動人民觀審制更積極,不達目的絕不終止,讓台灣司法真正保護人權,維護被害人及其家屬的基本人權。

在提及司法改革時,吳敦義也提及自己是二二八事件、白色恐怖的被害人,他的父親吳奚從日本留學回來曾遭受迫害,「這是我們一家生命最黯淡的時刻」,因此他更能感同身受犯罪案件的被害人,經常被遺忘、忽略,權利、生存都處於在艱苦環境,沒有人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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