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景森控彭明輝損害名譽 求償200萬元敗訴

2017-08-0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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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立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2014年在部落格撰文抨擊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控其1997年任職台北市都發局長期間,曾「主導」14、15號公園拆遷案且嘲諷自殺的抗爭老人,張景森憤而提告。對此,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彭明輝相關言論不具真實惡意,駁回原告請求。(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立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2014年在部落格撰文抨擊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控其1997年任職台北市都發局長期間,曾「主導」14、15號公園拆遷案且嘲諷自殺的抗爭老人,張景森憤而提告。對此,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彭明輝相關言論不具真實惡意,駁回原告請求。(資料照,顏麟宇攝)

國立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2014年在部落格撰文,評論時任台北市長柯文哲「政策總監」、現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張景森,直指他在1997年任職台北市都發局長期間,曾「主導」14、15號公園拆遷案,且曾公開表示「老人不搬也會死」,遭張景森提告求償200萬元,但台北地院法官認定彭明輝相關言論不具真實惡意,駁回原告請求,判彭明輝免賠、免道歉,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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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明輝在「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上刊載一篇文章,標題為「在柯P身上看見陳水扁的影子」,內容除寫到張景森「主導」14、15號公園拆遷案外,甚至對拆屋前夕在家中上吊身亡的翟姓老翁,冷血諷刺說「老人不搬也會死」。此外,張景森因被檢方懷疑涉及「嘉義縣香草藥草生物科技園區促進民間參與投資案」遭約談,雖然事後獲無罪認定,但彭明輝又指他是「一個老是陷入官商勾結案,卻又總是全身而退的人」,張景森憤而控彭明輝損害個人名譽。

國立清華大學退休教授彭明輝在「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上刊載一篇文章,內容讓張景森憤而提告。(取自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國立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在「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上刊載一篇標題為「在柯P身上看見陳水扁的影子」的文章,張景森因認為有毀其名譽之嫌,憤而提告。(取自清大彭明輝的部落格)

彭明輝說明,當年在拆遷案有3位老人病死後,張景森說出了「老人不搬也會死」之語,後來發生翟姓老翁自殺事件,媒體大篇幅報導「拆遷逼死人」引發社會爭議,張景森才辯稱是在協商安置會議上說「不拆也會死」。彭明輝表示,自己是看了媒體資料後,認定張景森冷血嘲諷抗爭老人,已盡合理查證義務,並沒有惡意顛倒時序。

彭明輝:引用新聞內容,並未做相關評論

針對14、15號公園拆遷案,彭明輝指出,文章內所有內容均屬可受公評之事,對於張景森在意的「主導」一詞,他認為,詞語本身不具謾罵之意。至於被控以不當言論誣指張景森陷入官商勾結一事,彭明輝則認為,張景森曾涉及背信與政治獻金案遭檢方約談在先,此事被媒體報導,僅引用新聞內容提醒台北市長柯文哲疑人不用,表明自己並未做相關評論。

清華大學動力機械學系榮譽退休教授彭明輝參與論壇時表示,「經濟成長是所有人創造的,但果實被1%的人吃掉了,被剝削的99%,不僅是無產階級與勞工階級,上班族也應該站起來,為自己爭取利益。」(吳友友攝)
清華大學教授彭明輝說明,文章內所有內容均屬可受公評之事,請求法官駁回原告之訴。(資料照,吳友友攝)

彭明輝也在書狀內寫明,張景森身為國內知名政治人物應有最大度量接受監督,而民眾批評公職人員的相關言論不具「真正惡意」,請求法官駁回原告之訴。

法官認為,張景森多次為拆遷案出面協商、公開發言,自然會使被告認定其是主導人;且被告之所以會寫下「老人不搬也會死」,也是因媒體報導曾寫到「人不搬也會死」,雖兩句意思大相逕庭,但無法以此認定具真實惡意;針對「老是陷入官商勾結案,卻又總是全身而退」一句話而言,前段是引用網路媒體報導,後段才由彭明輝所寫,同樣未侵害張景森的名譽權,審酌後判彭明輝無罪免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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