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銘專欄:線上廣告的逆向思考

2017-07-2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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筆者認為,谷歌和臉書各自擁有獨佔(monopoly)的廣告市場。(資料照,AP)

筆者認為,谷歌和臉書各自擁有獨佔(monopoly)的廣告市場。(資料照,AP)

在許多我持續訂閱並享受閱讀的部落格裡,廣告業老將鮑伯・霍夫曼(Bob Hoffman)的《Ad Contrarian(廣告逆向思考者)》是我再忙都一定會閱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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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老兄過去經營自己的獨立廣告代理店長達二十二年,曾經製作過麥當勞、豐田汽車、百事可樂、美國銀行、AT&T⋯⋯等眾多美國大企業的廣告。他所撰寫的《關於廣告的101個反向思考》長年高掛亞馬遜廣告類書籍銷售冠軍,他也是各種相關活動中最受歡迎的演講者。在他的LinkedIn網頁中,他給自己在現有公司的頭銜為『麻煩製造長(Chief Aggravation Office)』,時代雜誌以他自己常有的諷刺口吻稱讚他為「精彩地無關緊要(fabulously irrelevant)」。

不少人也許會好奇我作為一個專門投資硬體的風險資本家,為啥對廣告這麼感興趣。但我反而覺得對廣告沒興趣的風險資本家才是假貨,原因很簡單:大家開口閉口的科技巨頭裡,領頭的谷歌、臉書主要營收都來自廣告,如果考慮到這兩家公司去年總營收將近一千兩百億美元,而且許多風險資本家寄望的新創退出是出售給這兩家公司,那鼻子抬得高高地瞧不起廣告的話,不啻是自打嘴巴。

事實上不只是風險資本家,每次遇到自命不凡、瞧不起奢侈品或流行產業的谷歌或者臉書的工程師時,我最喜歡的就是給他們看自家公司的財報,然後告訴他們:你們那高得嚇人的薪水,就是你們不屑的這些產業付給你們的。大多數的工程師都會就此閉嘴,理解到自己的矛盾。少數持續爭辯的,如果我有興致,就會帶他們完整走一趟存在的意義(raison-d’être)的辯證,讓他們看到如果我們當真抵達泛用型人工智慧和機器人的經濟學終局,那麼所有的功能性工作都不再必要,剩下的只有感受性的價值,而這也正是廣告的核心。

話題拉回到霍夫曼老兄,他尖銳批評數位行銷產業和其從業人員是出了名的,而且從幾年前他被視為跟不上時代的恐龍,到現在品牌開始用行動——例如寶鹼高調宣告將檢討在臉書投放廣告的金額和方式——證明他的批評是正確的,也讓我這個長年的讀者有類似賭對股票的快感。

首先要瞭解的事情是,線上廣告的現狀——不管是網站或者行動——是谷歌和臉書各自擁有獨佔(monopoly),然後透過這樣的獨佔從價值鏈中榨出最高的價值給自己(還有股東),其他正牌的價值鏈參與者,包含品牌、廣告代理店、仰賴谷歌或臉書的其他線上廣告通道甚至於消費者,都是輸家。

這種讓人沮喪的局面在過去傳統的廣告界是不太常見的。過去一個廣告campaign也許效果不如預期,也許經費超出預期,但整條價值鏈上的人或多或少是自主地願打願挨:品牌自主選擇和能信任的廣告代理店合作,廣告代理店建議並取得適當的電視、廣播和平面媒體等通道,創意者和廣告代理店合作製作各種可以播放或顯示的廣告內容,消費者在高速公路、街道、辦公室、地鐵和自家等不同地方接受到不同形式的廣告內容,從而產生對於品牌的認識,產生消費欲望,乃至於建立品牌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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