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報告柯市長,政府不是討債公司!

2017-07-17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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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政府不要再花大錢去追「小錢」了。(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長柯文哲說政府不要再花大錢去追「小錢」了。(台北市政府提供)

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示說:政府不要再花大錢去追「小錢」了。這種將本求利、實事求是的態度似乎非常務實又有成本效益觀念,值得肯定。但柯文哲忘了一件事:政府不是一般企業,更非討債公司,這種「抓大放小」引發的問題與後遺症可能超乎想像,要「抓大放小」該再想清楚審慎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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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減少冗事,台北市長柯文哲指示「切勿為了向人民追繳3元,而花了30元的成本」,未來單一債權憑證在300元以下,且債務人無資產、所得,即不再追帳,這個議案已由市政會議通過,近日內即可上路;不過,此法倒也引發外界的質疑。對外界的質疑,柯文哲說:「如果要收一塊錢,成本要十塊錢,這不是白痴嗎?」

如果是一個企業,一家討債公司、甚至是「理性的經濟人」,花10元去討1元的債務,當是「87(白痴)」無疑,因為討債就是要獲利、有錢進帳,但結果卻是讓荷包縮水(因為討債成本更高),這種蠢事當然不作。但放在政府身上:未必;因為政府所思、所關切者,不該只是賺錢還是虧錢的問題。

政府組織、官僚單位同時有兩種個性:外界既要官僚單位完全理性、中立、鐵面無私的照章行事、依法辦事,但又期望它是一個有效率、有彈性、有成本概念的機構;但這兩者在許多時候是彼此抵觸衝突,在如何調和上,時常出現難題。

最常見的情況就是在「跑行政流程」時,官僚單位是否應大公無私依照先來到次序辦理,還是可依照特殊緊急情況作調整,甚至乾脆就有「快速通關」特別費的設立─白話文的講法就是你多繳一點錢,政府就拿你當大爺、給你方便。

傳統上的想法是認為應該完全依照先來後到順序辦理,否則這個社會就變成都「方便有錢人、特權者」;不過因而產生的問題是:產生「地下快速通關費」,而且落入官僚手中,反而有礙吏治,這種情況在開發中國家特別嚴重。因此後來的趨勢是全面簡化流程、提升效率外,也可斟酌開出「快速通關」管道。

同樣的思維放在「政府討債」案例看,就是對那些積欠規費、稅款等費用者,政府都該一視同仁的追索,不該有「差別待遇」(欠款某個小金額以下者即不追也是一種「差別待遇」);而且只要官僚單位有「小錢不討」政策,是可能引發另一種型態的「道德風險」─既然小額不追索,欠費欠債者就心安理得、義無反顧的賴帳到底。

柯文哲強調要以「比較有效率的方式追繳債務」,這話當然沒錯,但所謂的「比較有效率」只是單純以較小額(例如300元以下)就不追索,其後遺症可能不小。倒是可考慮用「比較聰明」的方式討債─例如欠費欠債者的追討成本,部份要由當事人負擔。事實上法律訴訟上的費用分擔、或是民間對欠費的追索,多少都已引進這個概念。

台北市政府修正《台北市政府各機關學校債權憑證管理作業要點》,未來單一債權憑證在300元以下,且債務人無資產、所得,就不會再追討;而根據統計,台北市不到300元的停車費欠繳數目,約為2.65萬戶,總金額為325萬、占總體欠費的12%。說實話,這個金額還不算大,即使追債成本比債務高,相較市府每年的1600多億元的預算,其實是小到可忽視的程度。

為了這一點成本,犧牲政府執法的公平與一體性,冒著引發道德風險的可能,是否划算,柯文哲是該再想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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