維護傳統文化?柬埔寨擬立法禁穿短裙 性別平權團體:這是壓迫婦女的工具!

2020-08-09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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柬埔寨內政部提出「公共秩序法」草案,擬明文禁止婦女穿短裙(美聯社)

柬埔寨內政部提出「公共秩序法」草案,擬明文禁止婦女穿短裙(美聯社)

柬埔寨內政部提出「公共秩序法」草案,規範柬埔寨人在公共場合的行為,該法案擬明文禁止婦女穿短裙及「太透明」的服裝,同時禁止男性打赤膊出門。柬埔寨警察可對違反此法者處以罰鍰,如果獲得通過,該法將在明年生效。這個法案在網路引起強烈抗議,性別平權團體譴責此法案,認為這將成為控制婦女及壓迫婦女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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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秩序法規範廣泛

該草案內容提到,其目的是「透過維持秩序、美學價值、環境衛生、環境清潔、安靜、社會穩定、民族傳統的保存、公民尊嚴來確保公共秩序的管理。」該法案禁止人們在公共場合從事的活動包括大聲說話、乞討、在外面睡覺,如果精神病患沒有照護人員陪同,那麼不得在公共場所行走等。

負責起草此法案的內政部國務秘書金萊(Ouk Kimlekh)表示有必要立法保護柬埔寨傳統文化,聲稱此法有助於維護傳統。金萊表示:「穿著不短於大腿中間的服裝是好事。這不完全是公共秩序問題,也是傳統與習俗問題。」

這個法案引發網友強烈不滿,許多婦女在社群媒體分享自己的泳裝照以示抗議,截至8日下午5時為止,譴責該法案的網路請願書已有逾越1萬5千人連署。

性別團體:當局打壓婦女身體自主權

柬埔寨政府近年嚴厲打壓穿著暴露服裝的婦女,今年4月,一名婦女被控在臉書直播賣衣服時,穿著「挑逗」服裝,她被控犯下色情罪與不雅暴露罪,被判處6個月有期徒刑。柬埔寨慈善機構「柬埔寨人權中心」(Cambodian Centre for Human Rights)執行長索琵普(Chak Sopheap)表示:「最近幾個月,我們一直看到政府高層官員一直管理婦女的身體與服裝,貶低婦女的身體自主權與自我表達權,並將婦女遭受的暴力行為怪罪於她們。」

性別平權運動者也擔心該法案內容的定義與措詞都很模糊,可能會促成檢討性暴力案受害者的風氣,也擔心年輕女性與娛樂產業從業者將受到特別劇烈的衝擊。柬埔寨非營利組織「柬埔寨性別與發展(Gender and Development for Cambodia)專案經理章迪(Eng Chandy)表示,公共秩序法將成為柬埔寨女權的重大挫折。

傳統概念根深蒂固

許多柬埔寨人期望婦女柔順安靜,這是受到14世紀古詩「訓誨詩」(Chbap Srey) 影響,這首古詩規範婦女的行為守則,包括順從、有耐心、輕聲細語等。訓誨詩一直是學校課程的一環,直到2007年學校課綱才予以刪除,但相關概念仍出現在課程內容。

章迪表示:「儘管正規教育沒提到這套行為準則,但它仍然深深根植在柬埔寨人民心中。」聯合國(UN)去年表示,訓誨詩應從學校教育「完全刪除」,指出這部古詩是「(柬埔寨)婦女處在不利地位的根本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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