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電競納入運動產業,然後呢?

2017-05-01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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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要發展電競產業,政府應該從產業、人才、教育及社會風氣的建立做整體性的思考。(資料照,圖/台灣電子競技聯盟@facebook)

臺灣要發展電競產業,政府應該從產業、人才、教育及社會風氣的建立做整體性的思考。(資料照,圖/台灣電子競技聯盟@facebook)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在昨日初審通過的《運動產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電子競技業與運動經紀、管理顧問或行政管理業首度被納入運動產業。其中電競業的納入,讓電競業正名,逐步讓電競業擺脫有違良善風俗的污名,更是值得肯定。惟電競業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對於推動電競產業發展的成效,尚待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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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競業將納入《運動產業發展條例》,但第26條有關企業租稅優惠所訂定的《營利業捐贈體育團體發展事項費用列支辦法》對於母法規定的各款事由要件,如體育團體、運動員、賽事種類都有進一步規範,電競產業不適用。再如補助民間團體聘用績優運動選手,有關選手、範圍、認定基準等電競產業亦不適用。另外,考量選手們的兵役問題,文化主管機關公布了「文化獎項及電子競技專長類別替代役評選作業規定」,但有電競團隊的經營者認為文化部現階段提出有關替代役的各種條件限制,未來如果還是持續這樣辦理的話,對現役選手的幫助其實不大。因為選手們選擇替代役,仍需「因為無論如何,當兵都得先去新兵訓練」這段期間若有比賽選手只能缺席,且電競瞬息萬變,訓練期間無法練習,技術也會生疏。此外,令選手更關心的是如同運動選手退役後的職涯發展,雖然職業選手退役後可以選擇教練、主播、賽評或進聯盟擔任企劃,但並沒有足夠的遊戲專業、口才、外型或識人的條件,不一定能適任這些工作,突顯國內電競職業選手生涯保障的隱憂,因此,如何培訓選手們的職能,亦是值得關注的議題。

BW-1450-2-藝人解婕翎(左)與電競實況主持人「六嘆」(中)、「鳥屎」(右)是許多學生的新偶像,解婕翎更在近期網路女神票選中奪冠,擊敗許多在線下世界名氣更高的藝人。(攝影者.楊文財)
令選手更關心的是如同運動選手退役後的職涯發展,雖然職業選手退役後可以選擇教練、主播、賽評或進聯盟擔任企劃,但並沒有足夠的遊戲專業、口才、外型或識人的條件,不一定能適任這些工作,突顯國內電競職業選手生涯保障的隱憂。(資料照,攝影者.楊文財)

質言之,近年來,全球各地皆掀起電子競技熱潮,國外許多先進國家皆把電子競技列入正式運動項目之內並大力推動,2022年杭州亞運更將電競列為正式比賽項目,顯見電競產業的商機無限。臺灣在發展電競產業上,內部資源擁有多項優勢,例如:資通訊產業發展完善、遊戲產業相關研發人才增加,但是必須克服國內遊戲市場內需不足、其他休閒娛樂的競合、新遊戲的威脅與產品生命周期短的威脅等不利因素。臺灣要發展電競產業,政府應該從產業、人才、教育及社會風氣的建立做整體性的思考。

*作者長期關注青年、體育議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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