逆轉!控馬英九收頂新2億政治獻金 周玉蔻判拘役50天定讞

2017-04-11 13: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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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體人周玉蔻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獻金案,高等法院今(11)日依「加重毁謗罪」,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資料照,陳明仁攝)

媒體人周玉蔻指控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2億獻金案,高等法院今(11)日依「加重毁謗罪」,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資料照,陳明仁攝)

媒體人周玉蔻2014年爆料前總統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遭馬英九控告「加重誹謗罪」,並求償千萬元,而台北地方法院於一審認定所言可受公評,判決無罪。馬英九不服再提上訴高等法院,批周玉蔻污衊他130次,並因此賺超過100萬元通告費。高等法院11日上午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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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決指出,周玉蔻在2014年12月間,接連在個人臉書、《美麗島電子報》及電視政論節目,要求時任總統的馬英九,公開解釋競選連任總統時,有無非法收受頂新2億獻金。馬英九多次否認,認為遭周玉蔻不實指控,並要求她道歉未果,因而委請律師,向台北地方法院自訴周玉蔻涉「加重誹謗罪」,求償千萬元。

台北地方法院一審認為,周玉蔻曾徵詢國安會前副秘書長張榮豐等人意見,指控馬英九收受頂新集團2億元政治獻金,非全然惡意虛構,「其有相當理由確信內容為真實而加以評論或報首」,故判她無罪,後馬英九不服並再上訴高等法院。

馬英九:從未收受任何非法錢財,人格遭謀殺

馬英九上訴高院後,2度親自出庭與周玉蔻對質,當被周玉蔻質問「一生的選舉中,有無收過非政治獻金法規範的獻金?」等題,馬英九則不回應,並發表聲明批周玉蔻。

20170110-前總統馬英九10日至台北地方法院出庭。(顏麟宇攝)
前總統馬英九強調自己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痛批媒體人周玉蔻「謀殺我的人格」。(資料照,顏麟宇攝)

其中馬英九細數周玉蔻從2014年12月向特偵組告發他涉收頂新2億獻金並圖利頂新,短短1年就在各政論節目以此事污衊他共130次,甚至特偵組2015年6月18日結案確認他清白,周玉蔻當晚仍在3個政論節目繼續污衊他。馬表示,周玉蔻靠本案賺進逾100萬元通告費,並質問她以污衊他人來賺錢牟利,「如果不算惡意,什麼叫做惡意呢?」馬英九並強調自己清廉自持,從不收受任何非法錢財,卻遭周玉蔻「謀殺我的人格」,希望法院不該鼓勵濫用言論自由,也不該縱容台灣出現「口沒遮攔、恣意污衊、從不查證、毫無責任」的特權階級。

周玉蔻則堅稱基於善意,對具有公益性的政治議題發表合理評論,無任何誹謗意圖,並批評馬英九在法庭的發言「是情緒性的發洩,好沒格調喔!」周接受媒體訪問時,更批馬英九「幼稚無知」、「這是台灣政治的悲哀」等語。而被問及有無賺取百萬通告費一事時,周玉蔻則臭臉表示,「你覺得這個需要回應嗎?」

此外,因周玉蔻影射胡定吾安排頂新集團捐獻金給馬英九,胡定吾否認當中間人,認為周玉蔻不實指控,並也向其提告,此案一同併入高院審理。胡定吾出庭時指稱周玉蔻未向他查證,相當不負責任。周玉蔻則強調有消息來源,且評論立意良善,應判她無罪,並認為「勿造成有權有錢的心無法監督」。高等法院今宣判,依「加重毁謗罪」,改判周玉蔻拘役50天,得易科罰金5萬元,全案定讞。

20160830-周玉蔻30日至高等檢察署為頂新政治獻金案出庭應訊。(顏麟宇攝)
媒體人周玉蔻被法院判決拘役50天,周玉蔻在臉書上自嘲,「很榮幸成為司法政治判決的標的」。(資料照,顏麟宇攝)

針對判決結果,周玉蔻11日在臉書發文嘲諷自己,為司法政治下獵殺的女巫,「很榮幸成為司法政治判決的標的」。另外她也批審判長陳筱佩,「你的自由心證在歷次出庭時,都表現得淋漓盡致,政治色彩鮮明,毫無掩飾,希望對得起你的良心。」並批陪審及受命的2位男性法官,「你們的懦弱,讓人開了眼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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