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大論文造假案》教育部將訂「楊泮池條款」違反學術倫理將追回學術獎項、獎金

2017-03-26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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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26日表示,未來將修正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設置辦法,此條款也被稱做「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圖為台大校長楊泮池。(資料照,陳明仁攝)

教育部26日表示,未來將修正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設置辦法,此條款也被稱做「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圖為台大校長楊泮池。(資料照,陳明仁攝)

台灣大學日前發生論文造假案震驚學術界,也重創高教界的聲譽,被解聘的台大教授郭明良曾獲教育部學術獎,而捲入造假案的台大校長楊泮池也曾獲國家講座主持人及學術獎。對此教育部今(26)日表示,未來會修正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設置辦法,若得獎人違反學術倫理,會在得獎前撤銷資格,若是得獎後發現,將追回證書和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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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教司長李彥儀表示,此次的修正是「郭明良及楊泮池條款」,因偽造假案的發生,才會意識到國家講座和學術獎辦法的缺失,未來只要得主有發生違反學術倫理情形時,將組成調查小組進行調查,在專業判斷後,若經開會審查後,有3分之2以上委員同意,就會取消資格。

楊泮池曾在2002年獲學術獎,2007年至2010年獲國家講座,但學審會開會完後,認為楊泮池當時送審的論文不包括這次發生爭議的論文,所以不追回國家講座主持人和學術獎。但郭明良在2008年獲得的學術獎。教育部學因送審獲獎的作品包括這次涉假論文,決定撤銷學術獎,並追回新台幣60萬元的獎金及榮譽證書。

國家講座與教育部學術獎皆是國內學術研究深具代表性的殊榮,其中國家講座為期3年,每年獎助每位主持人100萬元,其中包括個人獎金及教學研究經費各50萬元;學術獎得獎人則有榮譽證書及獎金60萬元。目前國家講座已頒發20屆,共150多人得獎;學術獎則頒發60屆,有近400人獲獎。但先前發生爭議時,並沒有繳回獎金的規定。

在此次的新規定中,如發現違反學術倫理、且是足以影響得獎結果的行為,若是在得獎之前發現,則應取消得獎資格,並追回獎金。若是在得獎之後才違反學術倫理,且情節重大,應廢止其資格,並停止撥給國家講座主持人的個人獎金,至於學術獎的部分則應追回證書及獎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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