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拆都更釘子戶 北市府擬放寬戶數限制

2017-03-22 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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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申請代拆都更釘子戶,北市府擬放寬「代拆」條件,修法通過後,即不再受限於代拆總戶數需在10%以下,且5戶以下的條件。圖為建商正在拆除永春都更案的房屋。(取自彭龍三臉書)

針對申請代拆都更釘子戶,北市府擬放寬「代拆」條件,修法通過後,即不再受限於代拆總戶數需在10%以下,且5戶以下的條件。圖為建商正在拆除永春都更案的房屋。(取自彭龍三臉書)

2012年文林苑都更爭議發生後,大台北的都更幾近停滯,台北市長柯文哲上任後,又陸續發生永春都更、長安西路等強拆爭議,讓民間與產業界對都更充滿疑慮。北市府22日下午召開「公私協力改革都更效能對策研商會議」,針對老屋拆除部分推出行動方案,放寬「代拆」釘子戶條件,修法通過後,即不再受限於補充規定條文中,代拆總戶數需在10%以下,且5戶以下,才能受理代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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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強化都更效率,北市府組成「都市更新機制檢討專案小組」,從今年2月起,邀集府內各局處及府外專家學者,召開3次正式專案小組會議,並於今日公布改革都更效能的對策。副市長林欽榮直指問題,北市範圍內30年以上老房子有55萬戶,佔比58%,需要加速解決房舍老舊,以及老人家困在無電梯公寓等問題,同時需要用都更方式,活絡民間產業與總體經濟。

都更處表示,關於《台北市政府受理都市更新權利變換實施者依都市更新條例第三十六條規定請求代為拆除或遷移土地改良物補充規定》第7-1條,「代拆戶占總戶數10%以下,且戶數5戶以下」,才能受理代拆,簡言之,現行法令,即便符合《都更條例》第22條規定,若仍有總戶數超過10%且5戶以上不同意戶,則不得受理代拆。北市府打算透過修法,將該條件解除,即未來不受總戶數10%且5戶的限制,一樣可以申請代拆。此舉形同放寬政府執行代拆的條件。

代拆程序:協調不成 再由專案小組評估是否代拆

就代拆程序方面,都更處表示,需依照《公辦都更實施辦法》第18條完整程序為之,需經過2次實施者與住戶私下協調,以及2次公部門協調,若協商不成,則由北市府都更審議會組成的「專案小組」評估是否落實代拆。都更處表示,文林苑事件,經歷2次私調與2次公調,不過,並沒有經歷專案小組的協商程序,至於近期發生的長安西路強拆案,實施者也沒有按照政府規定實施符合條件的私調。

副市長林欽榮表示,這個行動方案是為了回應「文林苑恐慌症」,解除自我限縮的職權。在放寬代拆條件的同時,對於代拆容易引發的法律糾紛,林欽榮表示,需有法律扶助,北市府有意成立「都市更新法律扶助基金會」,協助對象包括一般民眾、實施者,以及承辦的公務員,扶助訴訟事件代理、辯護,法律文件撰擬及諮詢,也將置顧問數名,來自學界與業界代表。

不過,由於建商一旦透過行政程序拿到拆照,即可拆除釘子戶,未必須要再進入市府訂定的2次私調、2次公調,以及專案小組會的SOP,北市府今日宣布此程序作法,建商未必會依循,甚至會給建商找麻煩。此外,專案小組會議,最終仍有可能做出「不代拆」的決議,因此,即便放寬受理代拆條件,實質效果仍有待觀察。

北市府今日公布代拆的行動方案,林欽榮也訂定,當政府介入「公調」,3個月內必須做成明確代拆與否的決議。不過,專案小組為合議制,都更爭議往往事涉重大,未必能在3個月內完成會議結論。都更處表示,該行動方案需先經北市府內部市政會議修法,完成後,即可放寬代拆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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