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孫策專欄:消滅疾病還得利用人性

2017-03-20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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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林全、立法院長蘇嘉全及相關部會首長聯袂出席農委會舉辦的「國產禽品 安心享用」活動。(陳明仁攝)

行政院長林全、立法院長蘇嘉全及相關部會首長聯袂出席農委會舉辦的「國產禽品 安心享用」活動。(陳明仁攝)

什麼東西是買了卻希望「最好不要用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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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先想到的多半是滅火器,然後連帶想到火險、意外險、醫療險……。

上星期立法院出現一段對話:

立委質疑,農委會在2012到2015年間,採購三千萬劑(數字後來有很多版本)禽流感疫苗,但都銷毀未使用。一位立委說:「那些疫苗都是沒有用的嗎?那買了幹嘛?」然後農委會主委答覆:「今年不買了。」

在電視上看到這段對話,第一感就是:疫苗就是那種「買了最好不用」的東西,立委說它「沒有用」,可能是耍威風「兇」官員,但若不是,反而更嚴重:缺乏常識。而農委會主委說「今年不買了」,則是當前政務官的大問題:見著立委矮一截。

以上是我在看電視新聞當時的想法,後來請教真正懂的人,他告訴我:「農委會不買基本是對的。但是,你說的(也就是前段所述)也中了,因為我相信他倆都不了解箇中情況。」

經過他的解釋,我大致有了認識:

我們政府對「雞瘟」(禽流感的傳統稱呼)的處理,一貫就是撲殺。施打疫苗的目的是防止擴散,撲殺的目的也是防止擴散,既然主策略是撲殺,那麼,儲備疫苗就沒有太大意義。

(註:農委會對雞跟豬的處理原則不同,「豬瘟」(如口蹄疫)以施打疫苗為主要手段。)

20170315立法院委員會.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出席報告並備詢.(陳明仁攝)
立法院委員會,農委會主委林聰賢出席報告並備詢。(陳明仁攝)

農委會儲備數千萬劑家禽的禽流感疫苗是錯的,但是另一方面,衛福部儲備人的禽流感疫苗卻應該要比現行做法更積極。

現行的做法,衛福部每年採購H5N1疫苗3~5萬劑,都是給第一線防疫人員使用,也就是一旦養禽場發現禽流感,前往負責查驗、撲殺、管制的人員。為什麼都施打H5N1疫苗?因為之前H5N1病毒發生人傳人感染。也就是說,如果某一次的禽流感會禽傳人,但不是H5N1(如去年底今年初在東北亞流行的H5N6),第一線防疫人員其實仍然冒了相當的危險。

令人難過的是,冒這種險卻是無可避免的,因為病毒會突變,疫苗想要「對症」幾乎完全不可能。簡單說,一個新的病毒出現到疫苗生產上市,包括病毒株篩選、疫苗培養、人體試驗,整套過程可能要8、9年(甚至超過10年),要對付突然爆發的流行性傳染病顯然緩不濟急。對於流行性感冒,WTO的做法是建立一套「明年最可能發生的」流感的「疫苗核心模版」,萬一發生突變種的流感大流行,將篩選出來的病毒株,套用到核心SOP,就能有新的疫苗快速上市——所謂快速,最快也要9個月。

以台灣來說,一旦出現流感大爆發,立刻需要1500萬劑疫苗,但即使能撐過9個月,有錢也不一定買得到疫苗。

最慘痛的實例,是2009年的H1N1(當時稱為新流感),從美國開始,在短短6週內即造成全球大流行。台灣於2009年5月20日發現首例境外移入個案,在12月底已造成數十萬人感染。當時台灣政府向諾華(NOVART)藥廠採購500萬劑疫苗,每劑台幣400元;同時也向國光疫苗採購500萬劑疫苗。孰料,由於美國政府採購的數量太大(1.4億劑,每劑10~15美元),導致諾華竟然棄我們的標,台灣沒收了押標金,可是卻面臨沒有疫苗的困境。(當時有10萬病患在醫院,整個社會風聲鶴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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