搶救醫護荒 雙薪肥貓條款排除公立退休醫護人員

2017-03-13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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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護人員退休後轉任其他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每月所領薪資總額只要不超過公立醫療院所師級最高俸級之俸額與其專業或技術加給總額70%,其月退俸請領資格將不受影響。(資料照,取自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網站)

醫護人員退休後轉任其他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每月所領薪資總額只要不超過公立醫療院所師級最高俸級之俸額與其專業或技術加給總額70%,其月退俸請領資格將不受影響。(資料照,取自衛生福利部台中醫院網站)

考試院本周五(17日)以前將審查《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草案,新版法案在全面防堵「雙薪肥貓」之際,也網開一面,由於公立醫療院所醫護人員人力吃緊,因此醫護人員退休後轉任其他公立醫院醫護人員,每月所領薪資總額只要不超過公立醫療院所師級最高俸級之俸額與其專業或技術加給總額70%,其月退俸請領資格將不受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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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務人員退休待遇高人一等,部分退休人員退休後還可以轉任其他有給職工作,「雙薪肥貓」現象羨煞一般勞工,從退輔會轉投資企業、私校講師、政府捐助財團法人,到處都看得到退休公務人員的身影。

退休公務員兼職 月薪超過基本工資停領月退俸

為了解決「雙薪肥貓」現象,《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特別規定,公務人員退休後再任由政府編列預算支給俸給、待遇或公費之機關或團體之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者,其退休俸請領權將因此暫停。

上述機關團體包括政府捐助財團法人、政府所屬營業基金、非營業基金轉投資、持股比率達20%之事業,另外,退休公務人員與教師再任私立學校職務,且每月支領薪酬總額超過法定基本工資,也適用上述規定。

退休醫護兼職 月退俸請領資格放寬

不過,並非所有政府捐助財團法人都在「雙薪肥貓」禁止之列,《公務人員退休撫卹法》第76條規定,受聘執行政府因應緊急或危難事故之救災或救難職務,或受聘兼任政府機關或各公立醫療院所之醫療照護或鑑識工作,且每月所領薪資總額不超過公立醫療院所師級最高俸級之俸額與其專業或技術加給總額70%者,仍得繼續支領退休俸。

草案的說明欄特別解釋,醫療救護之工作關係人民生命安全甚鉅,目前各醫療院所醫療人力不足已相當嚴重,「特別是專業醫師部分」,各公立醫療院所因薪資及地理環境等因素,已面臨延攬困難之問題,為免影響民眾就醫保障及醫療業務之推展,各公立醫院必須高度仰賴退休醫師協助,或支援部分醫療服務或專業技術傳承,否則即須停止部分科別門診,公立醫療院所營運將受嚴重影響。

草案中強調,退休醫護人員續任公立醫療院所的待遇,雖可排除最低工資上限的適用,但為顧及相對之在職人員工作士氣,避免影響人力新陳代謝與人力資源運用常軌,醫護人員退休後回任支薪,不得超過同等級非主管專任人員每月法定共通性俸給總額之7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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