閻紀宇專欄:美國新任總統誣告前任總統,是狗急跳牆還是聲東擊西?

2017-03-09 2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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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現任總統川普與前任總統歐巴馬。(美聯社)

美國現任總統川普與前任總統歐巴馬。(美聯社)

政權在不同政黨之間轉移之際,新任與前任領導者除了應觀眾要求行禮如儀,檯面上或檯面下兵戎相見也是常有的事,畢竟改朝換代不是請客吃飯。不過美國新任總統川普近來將這類治操作提昇到另一個境界,一個堪稱「奇觀」的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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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星期六4日一大清早,川普照例登上他的推特(Twitter)烽火台,向全世界超過2600萬的追蹤者與大大小小新聞媒體放送訊息。以往川普發文不是罵人(尤其媒體)就是表功(就算與他無關),但3月4日川普這一口氣連珠砲4則推文非同小可,直接砲打一個半月前才把政權交給他的歐巴馬前總統。

「可怕!我剛發現去年我勝選之前,歐巴馬下令竊聽我在川普大樓(Trump Tower)的電話,結果一無所穫。這是麥卡錫主義(McCarthyism)!」

「現任總統在總統選戰中進行竊聽,這樣合法嗎?而且先前還被法院駁回。這是(美國政治的)新低點!」

「我想一個好律師可以把這個案子辦得轟轟烈烈:歐巴馬總統去年10月竊聽我的電話,就在大選之前!」

「歐巴馬總統怎麼能如此低劣,竟然在無比神聖的選舉過程中竊聽我的電話!這是尼克森的水門案(Nixon/Watergate)。惡劣(或者病態)的傢伙。」

不講證據,不擇手段

民主黨籍總統非法監聽(竊聽)死對頭共和黨總統候選人的電話?的確可怕,的確惡劣;然而更可怕、更惡劣的是,對於如此嚴重嚴厲、必須深入調查的指控,川普並沒有提出一絲一毫的證據;換言之,這是一樁誣告案。儘管川普4個月前就已經當選總統,但是心態與行為顯然還是候選人,而且是一個為求勝利、不擇手段的候選人。

果不其然,川普第二天加碼,要求國會進行調查,但白宮發言人舉出的「證據」卻只是「有報導指稱…」(Reports concerning...),以總統之尊做出這種等級的指控,只能說輕薄至極、荒謬至極。川普派了幾個化妝師上電視,層級最高到副總統彭斯(Mike Pence),但是一開口就支支吾吾、窘態百出。非常明顯,川普這位美國總統剛犯下誣告罪,他的手下再怎麼忠心,未必願意為主子擔負偽證罪責的風險。

監聽涉入外國情報活動的美國公民?聯邦法律有明文規範

川普陣營拿不出證據之外,歐巴馬陣營當天立刻發動反擊,為不學無術的現任總統上一堂法律課。川普誣告的背景是去年美國司法情治單位的一樁調查行動:俄羅斯試圖干預美國總統大選,協助親莫斯科的川普打擊對手。但是即使貴為美國總統,即使白宮是全球權力中樞,美國總統與白宮官員就是無權下令監聽美國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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