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再犯」才能依法追蹤 市議員:北市13%性侵犯未接受治療

2017-03-08 1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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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指出,行政單位對侵犯不具強制力,應修法完善制度。(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台北市議員王威中指出,行政單位對侵犯不具強制力,應修法完善制度。(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陳姓女模凶殺案發生後,法務部統計約有500名性侵犯未依規定辦理報到,不知去向。台北市民進黨議員王威中8日指出,台北市有13%的性侵犯逃避接受輔導治療,除了行政單位沒有強制性的權力外,也顯示法規有疏漏之處,目前只有性侵再犯列追蹤,王威中呼籲修法將治療與追蹤程序提前,性侵初犯就應列入追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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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姓女模案凶嫌曾被起訴,初犯不需向警察局報到

陳姓女模案凶嫌程宇曾因與未成年少女發生性關係,被北檢依妨害性自主起訴,但他未依規定接受治療遭士林地檢署發布通緝。王威中指出,依《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23條,程宇屬於初犯,不需向警察局報到,但必須接受輔導治療,不過程宇卻缺席5次。

小模案凶嫌程宇缺席輔導治療5次。(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小模案凶嫌程宇缺席輔導治療5次。(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王威中表示,依照北市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程宇缺席5次,應依規定裁罰19到23萬元不等,但衛生局僅輕罰5萬元。衛生局解釋,程宇有5堂課程未到,1堂課算「1案」,分開計算,所以才算成「5案各被罰第一次」,而非「已經違規5次」。

北市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北市府處理違反性侵害犯罪防治法事件統一裁罰基準。(王威中辦公室提供)

但王威中不以為然的表示,「又不是租DVD」,哪有這種算法? 這種計算法根本是曲解裁罰基準原意,逃避刑罰。

衛生局醫護管理處副處長黃敬堯進一步說明,沒有累計開罰,是因為程嫌被判拘役跟入監服刑,所以才沒有接受治療。但王威中質疑,既然程嫌並非「無故缺席」,何以衛生局還要開罰? 不認同衛生局的說法。

王威中說,理解市府局處的難處,行政單位不像司法體系,沒有強制性,性侵犯不會理會,而且如果繳易科罰金就能解決,性侵犯當然不會去輔導治療。社會局家暴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副主任陳彥竹表示,在執行上因為法令授權不足,真的非常無力,希望修法將逃避治療的裁罰加重。

王威中:性侵犯再犯才能追蹤,平白犧牲第二名被害人

王威中指出,對未成年人強制性交,警政單位居然要等到「再犯」才開始追蹤,豈非平白犧牲第二名被害人。他呼籲應修法讓初犯也應至警局辦理登記辦到,或建立名單主動追蹤。

此外,王威中建議,目前性侵犯受判處無期徒刑與死刑者不需接受輔導治療,他認為應修法也讓無期徒刑、死刑犯都接受輔導治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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