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淳專欄:自由經濟示範區要除三害,也要共識

2014-06-12 0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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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推自經區不僅要除三害,更要建立共識。圖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為自經區計劃上陣與網友討論。(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政府推自經區不僅要除三害,更要建立共識。圖為國發會主委管中閔為自經區計劃上陣與網友討論。(資料照片,吳逸驊攝)

一如各界預期,「自由經濟示範區特別條例」未能於立院本會期完成審議。雖然政府在後學運時代的說明溝通模式有了顯著的改變,更為重視網路世代,甚至也推出平易近人的懶人包,來說明示範區的必要性,不過爭議非但未消退,好像還有發爐之勢。示範區無法讓台灣經濟藥到病除,卻絕對能發揮「藥引」的效果,引導其他藥方滲透到位。因此如何擺脫服貿魔咒,有效化解疑慮,讓示範區早日上路,至關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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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國發會的說明,示範區目前規劃的示範創新重點,包括智慧物流國際健康農業加值金融服務教育創新等五項,並對這五個重點的「高階人流」、「投資金流」及「貨物進出」等三個領域,仿效周楚除三害的精神,在參考國際自由化經驗下推動法規鬆綁、制度簡化。同時外加開放律師等專業服務業的組織改革及投資自由化。

在前述示範區「除三害」當中,有些障礙的改革涉及修法,有些則可由行政機關自行處理。例如在示範區內國際人才工作問題(人流)、投資涉及的土地取得問題(投資)、開放境外銀行證券業務(金流)及貨物通關(貨物進出)等,都只要修正命令即可,不需修法,可以先做,因此在推動時程上,也分為二個階段;以上不涉及修法的項目,已在去年第一階段開始實施。至於免關稅待遇、放寬醫療機構、專業服務事務所投資,以及國際教育機構合作彈性安排等,都要以特別法排除現行法規定,也正是目前立法院審議中的「示範區特別條例」的制訂原因。

從以上的結構可知,示範區的自由化關鍵,並不在於那五或七個重點產業,而在於種種「除三害」的改革。當然,除完三害後並不意味著我們就能加入「跨太平洋夥伴協定」(TPP),就能讓經濟由悶轉順,但就在我國自由化力道日趨虛弱的今天,我們絕對需要這種改變,因為改變才是產生新希望、新動能的點火器。

示範區除三害的煽風點火,至關重要。過去我國常常需要靠國際壓力(例如加入WTO)來完成最後一擊,韓國亦然。但除了WTO外,韓國過去二十年還歷經了加入OECD、金融海嘯的國際借款條件,以及與美國、歐盟完成FTA等幾次難關,法規體制遭受幾次震撼電擊,早已進入不知第幾世代。反觀台灣,日子過得太過平順,WTO無新的進展,又苦無與歐美先進國家簽署FTA的機會,外部欠缺壓力,內部政治惡鬥,路越走越小絕非巧合。

也因此,我們期待示範區的除三害將打開衝破公務體制(以及其主管的法規)固守現狀的缺口,發揮「藥引」的功能,讓各種的改革藥方能持續滲透到示範區外,滲透到各行各業中。一旦這樣的效果出現,才能逆轉目前的經濟困境,創造出加入TPP的條件,更重要的是讓我們的法規制度加速升級,追上產業升級的速度。這才是示範區的價值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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