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防工作法是「人二」復辟?法務部痛斥媒體「誣指」、「荒謬」

2017-02-26 1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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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查局負責研擬的《保防工作法》草案,引發不少爭議。(顏麟宇攝)

調查局負責研擬的《保防工作法》草案,引發不少爭議。(顏麟宇攝)

蔡英文總統下令法務部研擬《保防工作法》,全面強化軍中丶機關與社會保防,引發各方對於白色恐怖時期「人二」體制復辟的疑慮與批評。法務部26日發表聲明,痛斥《聯合報》等媒體「誣指擬定本法草案係威權丶鬥爭工具云云,實為荒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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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表示,各國為了國家安全與社會利益,多訂有反情報工作專法,一方面保障人權,也避免機關濫權。當今台灣執行保防工作之法源只有保防工作執行要點,法律位階過低,因此法務部調查局研擬保防工作法制化草案報部,並無上層指示調查局進行所謂「人二」復辟。

法務部強調,國內保防工作早已摒除過去「人二」丶「爪耙仔」作為,研議中的《保防工作法》將保防工作區分為軍中丶機關與社會保防三大塊,由相關機關各依其特性負責,並非由調查局全盤介入。

法務部:保防人員指派、行政調查權仍有待討論

未來行政機關保防人員究採一條鞭式指派或由各機關指定,仍有待討論;至於社會企業團體,《保防工作法》只擬議其自我建置專責保防人力,並非由調查局指派人員介入。

《保防工作法》有關進行調查部分,如同一般行政法律所規定行政調查權,並非首創,也不是在行使刑事調查權,行使方式仍有討論空間,尚非定論。

法務部指出,現行《國家機密保護法》、《刑法》、《國家情報工作法》、《國家安全法》等相關法規並未規範保防工作職權行使,《保防工作法》即是在彌補國家安全法制領域不足,予以規定一般性法制規範,使法律具備明確性,並保障人權。媒體「誣指」擬定《保防工作法》草案係威權丶鬥爭工具云云,「實為荒謬」。

「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勢」

法務部強調,保防工作係為「防制外諜」所必須,因應外國及境外敵對勢力的諜報滲透攻勢,與威權時代「人二」政治偵防完全不同。如何有效防止「內應」(insider)在軍中丶機關或重要社會團體企業內部為敵人發展組織,進行滲透破壞,有明確予以法制化明定執掌與分際之必要。

法務部最後呼籲,各界不要對本法草案之提出動輒無端揣測批判,而應提出具體可行意見,使我國保防工作在民主法治之基礎下,完善法制,維護國家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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