論理服貿(3):陸韓FTA與服貿

2014-03-19 06: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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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各重要貿易國簽下FTA,台灣出口大受影響,但國內仍為服貿爭議不休。圖為韓、加宣布兩國要簽署FTA。(美聯社)

韓國與各重要貿易國簽下FTA,台灣出口大受影響,但國內仍為服貿爭議不休。圖為韓、加宣布兩國要簽署FTA。(美聯社)

2013年11月月初混油事件人心惶惶,月底媒體緊追鹽奶案,不知不覺間,韓國與大陸FTA已完成第八回合談判,談判內容逐漸深入實質、細項的關稅減讓階段。陸韓FTA不單涉貨品貿易,還廣及服務業、投資、智慧財產權、環保政策等,韓國將此視為該國當前推動第一要務,展現拓展出口市場的決心。當前東海情勢緊張,預期將加快兩造談判進度,有可能在今年內完成全部回合談判,明年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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韓國與台灣出口的產品有63%重疊,包括石化、橡塑膠製製品、紡織原料及紡織品、鋼材、大型機具、半導體設備、平板顯示器設備、積體電路零組件等產品。目前韓國與美國、東協及歐盟皆完成FTA簽署,出口的FTA覆蓋率為36.5%,我國則為6.35%,前述國家占我出口總額約七成五,恐為我國近年出口表現不佳原因之一。未來韓國與我最大出口對象-中國大陸FTA生效之後,FTA覆蓋率將達62.56%,而我們的服貿協議還在立法院打轉,更不用說貨品協議。

在服貿協議卡關的當下,TPPRCEP或有可為,但現實上卻面臨重重阻礙,遠水救不了近火。臺灣簽署TPP最大的困難在於政治上很難大幅立刻開放農產品進口,包含雞肉、內臟、稻米等。加入RCEP亦不容易,中國大陸的態度是關鍵。目前服貿協議仍在拖延,恐被解釋為臺灣對區域整合抱持消極、甚至敵視的態度,對未來尋求各國支持加入RCEP至為不利。

對許多想進一步拓展規模的產業而言,服貿協議是關鍵。以電子商務為例,未來業者可以領先其他國家進入大陸市場,此次准許在福建駐點之外,持股更可達到一半以上(55%)。業者認為,臺灣的硬體優勢結合創意與服務的軟實力,只要得到入場券,台灣有望成為亞太網路企業營運中心和全球網路生活創新基地,使網路產業成為下一個引領成長的火車頭產業。

在金融業方面,陸方承諾開放保險業1項、銀行業6項、證券期貨業8項,拓展我金融業者的營業範圍及百姓投資選擇。開放「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強制保險」使保險業得以發揮各種服務上的明顯優勢,如費率計算、理賠服務及經營經驗等方面。開放台資證券業持股比例最高達51%及全牌照執業,有助證券期貨業在大陸的經營及業務拓展。

台灣金融業者得以人民幣合格境外機構投資者(RQFII)方式投資中國大陸資本市場,可帶動人民幣業務商機,隨著雙邊金融業務往來,有助於我國成為人民幣離岸中心。銀行業承「擴大台商定義範圍」之惠,台商定義涵蓋了早年繞經第三地進入大陸的台商後,總共增加超過百萬戶,銀行可承作台資企業比例由5%增至95%。開放台資銀行「投資設立村鎮銀行」、「福建省開放設立同省異地支行」為台灣金融業者提供更肥沃的壤土。「開放大陸的投資者可投資台灣債券、股票、基金等金融商品」等,更是直接增加了台灣金融商品的需求,增進金融服務業收益。

文創產業方面,相對於台灣對大陸有限開放2項,大陸對台灣大幅地開放,包括:未來大陸電影可在臺灣進行後期製作及沖印作業,惠及台灣從事電影後製、沖印相關業務的143家業者。內含方言之台灣電影可用原音在大陸發行放映,例如「賽德克‧巴萊」的賽德克語等,毋須再經過冗長的溝通與審核,也更能表現電影工作者的原始創作理念。我業者可在大陸以控股地位經營劇場與音樂廳,總持股比例不受50%之限制,此將有助台灣表演藝術經營團隊開拓市場。

如果台灣仍將韓國當作主要競爭對手,想要維持成長動能以延續亞洲四小龍稱號,唯有積極參與區域整合,才能不被國際社會摒除在外。希望立法院儘早通過服貿協議,趁我國服務業對大陸而言仍具競爭力的此時,提供業者進入更大市場的門票,更是開通TPP和RCEP路徑的憑證。

*作者為中央大學經濟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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