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中物語:派遣員工20趴?消失的企業良心

2014-03-13 1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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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政府接受企業界把派遣勞工比例限制訂為20%,勞工大概又要上街了。圖為勞工團體過去的反馬活動。(休志偉攝)

如果政府接受企業界把派遣勞工比例限制訂為20%,勞工大概又要上街了。圖為勞工團體過去的反馬活動。(休志偉攝)

如果,有任何人不知道、不了解,為何台灣的企業競爭力日益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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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上班族不理解、也很憤怒,為何拚死幹活,薪資還是倒退!

今天,你知道了。台灣的工商團體正式發函,要求勞動部把派遣勞工保護法中,對企業運用派遣勞工的比例,由原訂的3%,提高到20%(對不起,你沒看錯,是20趴,不是5趴、8趴),答案就在其中了。

雖然,全球頂端企業的競爭,早已由知識經濟進入創意、創新經濟了,我們的企業家也滿口創新、創意,但實際上他們腦袋中,還是只有一件事:cost down,再cost down(降低成本)─而且,他們的cost down顯然不是透過良好的管理達成,而是藉著剝削勞工達成。

派遣勞工雖然號稱是給予企業彈性運用、應付季節性與突發性訂單,所恩賜的人力彈性運用空間,但最後也往往成為企業規避擔負勞工成本、cost down的終南捷徑。看看金融海嘯發生時,以正派、形象良好著稱的奇美電子,能在一夕之間,透過簡訊,就輕易解雇3000名(沒錯,你沒看錯,沒有多寫一個0)派遣員工,就知道派遣勞工對勞工的保護有多少了。

對此既己實質存在又有需求的派遣市場,勞動部的妥協之道是訂定法令規範、限制之。草案明訂不得超過3%,而且必須同工同酬。但我們的企業家們顯然很不爽、很不能接受,要求把這個比例提高到20%。

坦白說,一個正常運作的企業,季節性、突發性的業務要動輒飆到20%,少見、難矣。因此,企業其實就是要以此20%的派遣員工空間,節省人力成本─不僅省下退休金提撥、保險費等,連不需要時都不必事前公告、給資遣費,是可以呼之即來、揮之即去的「好勞工」。

實證研究其實已告訴我們,長期使用派遣員工對生產力有不良影響,因為員工的工作付出、向心力都不如正職員工,流動率亦高。但企業寧可省下表面上省下的人事費,而不去顧及工作品質、產出效能。

日本是全球的「派遣大國」,近年每年派遣員工成長率都以25-30%成長,而且大部份都是以年輕人為主,日本年輕上班族低薪、工作無保障、無升遷發展機會的慘狀,難道是台灣要複製的對象嗎?

美國矽谷頂尖的科技公司、金融企業,給予實習生的待遇,可以給到月薪20萬;原因不在實習生有多高的價值,而是公司創造的高附加價值,可以給出如此高的薪資─即使只是實習生加入,也能擁有創造高附加價值的能力。

台灣的企業不思向上看齊,反而向下沈淪,只想著多用派遣工、cost down,這就是台灣企業在全球競爭力衰退的主要原因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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