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清司機可「關車門做操」說法,林美珠:就算合法,但可能不合理

2017-02-21 12:57

? 人氣

勞動部長林美珠21日至立院備詢,澄清她日前在總質詢時說司機可以在中途休息時「散散步、做做操」,是回應立委的問題。(顏麟宇攝)

勞動部長林美珠21日至立院備詢,澄清她日前在總質詢時說司機可以在中途休息時「散散步、做做操」,是回應立委的問題。(顏麟宇攝)

面對在野黨立委質詢「駕駛在旅客下車觀光後的等待時間是否算是工時」,日前勞動部長林美珠一句「若沒有受到雇主拘束就不算,可以把車門關起來,散散步、做做操」,引發爭議。林美珠今(21)日再度說明,司機待命是否為工作時間,若到定點可以休息,脫離雇主指揮監督、不受拘束,「可以認定是休息時間」,但就算合法,可能不合理,公共運輸關乎非常多的生命,會再跟交通部研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林美珠說明,勞基法所稱的工作時間是指勞工在雇主指揮監督下,在雇主設施或指定場所提供勞務及受令提供等待及勞務時間;至於休息時間是指勞工可以從雇主的指揮監督脫離,可以自己運用的時間,到底是屬於工作時間或是休息時間,要看個性,「最主要是他能不能脫離指揮監督」。

林美珠:司機出車前備車、加油加水,當然是工作時間

林美珠進一步指出,以遊覽車來說,出車前要備車、加油加水,中間手握方向盤,接著把車子整理完,送回車廠,這些當然是工作時間,至於中間的待命,她日前答詢也是說得看兩部分,一是受到雇主指揮監督、受拘束無法自行運用時間,算工時,另一種是雇主說到了定點可以休息,這時脫離監督、不受拘束可以自行利用,「這種情況我們是可以認定是休息時間」。

但林美珠說,到底是不是休息時間,遊覽車跟其他車子狀態不太一樣,還是主張要依照個案認定,到底司機有沒有脫離拘束,她也要再次表達,「我絕對沒有說手握方向盤才算工時,那天是委員問我在深山裡面司機怎麼休息,我才會講那段文字(散散步、做做操)」。

延伸閱讀:駕駛工時14小時未超時!公路總局:每日駕車不得超過10小時,是手握方向盤時間

林美珠也說,就算合法,但可能不合理,因為長時間拉車的確會造成駕駛身心較疲憊,比較容易發生事故,公共運輸關乎非常多生命,希望以嚴格態度認定是休息還是工時,這是勞動部一向以來的立場,會再跟交通部好好研議。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