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當「我們相信自己的刻板印象」

2017-02-19 0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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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婚姻平權修法,挺同團體聚集濟南路,呼籲直修民法。(資料照,蘇仲泓攝)

立法院婚姻平權修法,挺同團體聚集濟南路,呼籲直修民法。(資料照,蘇仲泓攝)

在2016年年底的台灣,婚姻平權的議題,引發許多人的關注,也越來越多表態支持以及反對這個法案的人們走上街頭。婚姻平權的推動,從許多不同的層面看,都是一大進步,無論是對於基本人權的追求與民主自由的象徵,或是有助於台灣在國際之間的媒體曝光和形象、地位的提昇,而在婚姻平權以及性別平權的這條路上,我們總認為,主要的阻力,是保守價值觀的擁護者以及堅信自己宗教教義的信徒,但其中一個造成婚姻以及性別平權窒礙難行的原因,並不只是「反對者太多」,而是「支持者、自己人太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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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6-立法院初審婚姻平權法案.正反立場團體都動員群眾在立院外集會.挺同彩虹旗飄揚.(陳明仁攝)
立法院初審婚姻平權法案,正反立場團體都動員群眾在立院外集會,挺同彩虹旗飄揚。(資料照,陳明仁攝)

之所以會這樣說是因為,我對於「支持」婚姻平權以及性別平權的定義是,對於性別議題有一定程度的意識,能夠理解多元性別、不同的性傾向以及追求平權背後的真諦跟用意是什麼,甚至會付諸行動,去了解或推動法案和相關議題,而對於現況,我的理解是,大多數宣稱自己「支持」平權的人,並不是真正了解婚姻平權和性別平權,我對大部分的人的定義是「不反對」婚姻平權和性別平權,因為與自己的權益沒有直接衝突,也或許是基於某種良知或某種同理心,因而認為平權應該要被落實,認為不同性傾向的人也有結婚的權利,有趣的是,即使是同志族群,對於性別議題也未必有足夠的意識和認知。

有位男性朋友曾經在同志交友軟體上與一位網友聊天,聊著聊著,那位網友問我朋友:「你是比較像男生的?還是比較像女生的?」我們可以發現,即使在性少數族群的世界,還是可以看到許多由一男一女的結合或婚姻複製過去的意識形態,如同男同志的一號與零號,以及女同志的T與P,而這樣的意識形態,也偷渡了傳統一男一女的刻板印象,好比男同志的一號,可能會被期盼是較陽剛的角色,而零號則較陰柔,亦或者,今天有個剪了一頭俐落短髮、穿著褲裝的女生,會被下意識的判定,她是個T。

被拍攝的女同志,幸福地笑著(圖/截自影片)
即使在性少數族群的世界,還是可以看到許多由一男一女的結合或婚姻複製過去的意識形態。(圖/截自影片)

讓人值得深思的部分是,同志族群已然是主流意識形態下的受害者,卻仍有部分的人信奉這樣的體制跟信念,除了上述那位男性朋友的遭遇,也曾經聽過其他同志朋友講過像是,「某某某都有去健身,應該也是Gay吧!」、「他這麼man的人,怎麼可能是零號?」當性少數們相信自己的刻板印象,正是隱藏在婚姻平權與性別平權中最大的阻礙跟危機,同性戀已然跟異性戀是不一樣的存在,或許應該要有屬於自己不同於異性戀的一套模式,不論是男同志或女同志或其他性向,或者至少,不要被傳統的二元性別綁架了。

我很喜歡的其中一個TED Talk,講者iO Tillett Wright在她的演講中提到,社會現況很大的一個問題是,對於性別或性向的分類,不是太多,而是太少,因為概略的定義了什麼樣的人是異性戀、同性戀或雙性戀,或是什麼樣性別、性向的人,就應該要表現出某個樣子,所以我們期待,每個人都能被歸類,但這樣的分類,往往忽略了每個人的主體性跟多樣性,當有人無法被擺進這些分類的框框時,我們會把這群無法分類的人排除在體制之外,再度邊緣化了一群人。平權的這條路上,並不只是單單爭取權益而已,而是要消除掉那些矮化、醜化甚至是妖魔化不同群體的標籤,或者停止會造成更多階級差別的分類,這才是婚姻與性別平權應該要追求的最後真諦,也是每個支持婚姻與性別平權的人都應該要有的共識,否則同性婚姻日後真的合法了,當有人不符合這樣的性別期待時,例如比較陰柔的男生或是陽剛的女生,還是一樣會被歧視、被視為異類,還是會成為這些意識形態下的受害者,到頭來,還是沒有落實真正的「平權」。

*世新大學口語傳播學系學士。現就讀於英國薩賽克斯大學主修性別與媒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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