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台灣何須自廢核電武功

2017-01-18 0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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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士的格斯根核電廠。(資料照,美聯社)

瑞士的格斯根核電廠。(資料照,美聯社)

立法院臨時會1月11日通過規定核電設備應於2025年前,全部停止運轉,即「2025非核家園」入法,這雖是民進黨多年反核運動的勝利,但也形同台灣將自廢核電武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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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可能不必等到2025年,當核一、核二、核三廠陸續除役後,由於太陽能電和風電貴而且不穩,火電基載須增大,發電成本與排碳勢必隨著增高,對台灣的民生、經濟和環保壞衝擊的力度將逐年加強,尤其是廢棄花了三千億的核四廠後,台電將因建廠巨大負債無力賠償而面臨破產,為免台電停擺,政府只好用民眾納稅款去還。

其實,核電的存廢,即使不經專業評估,只須參考其他先進國家的核電政策,就可以做明智的選擇。

對台灣關係最密切的國家和地區,是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讓我們依序來看看它們的核電近況。

美國沒因三哩島核電廠2號機發生核災而廢掉三哩島1號機,2016年10月19日美國田納西州Watts Bar核電廠2號機建完開始商轉。美國現有四個核電廠機組在興建:喬治亞州Vogtle核電廠3、4號機和南卡羅來納州Summer核電廠2、3號機。美國88%(87座) 核電機組取得延役20年的執照。

日本沒因發生福島核災而廢掉核電,2015年8月14日日本川内核電1號機重啟商轉發電。自2011年311福島核災後,日本大量使用進口化石燃料,以火力發電代替核電,除二氧化碳排放猛增外,連續四年呈現貿易大赤字。在此期間,一般家庭電價上漲25.2%,產業電價上漲38.2%,造成民眾與企業的負擔加重,不利日本經濟發展。日本政府考量這些因素,在嚴格要求核安改善後,積極推動核電機組的重啟,並制定2030年度核電比率恢復到20~22%的政策。

中國大陸核電近年來發展很快,尤其是沿海地區,廣東有大亞灣、嶺澳、陽江和興建中的台山核電廠,廣西有防城港核電廠,浙江有秦山一、二、三期和興建中的方家山、三門核電廠,福建有寧德和福清核電廠,江蘇有田灣核電廠,遼寧有紅沿河核電廠,海南有昌江核電廠,山東有興建中的海陽和石島灣核電廠。

這些顯示,台灣廢核電與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用核電背道而馳。

比起福島核電廠更接近震源,位在牧鹿半島上的女川核電廠,由於建在比海嘯發生位置更高的基地上且廠內的緊急用柴油發電機也尚有可以使用的,因此災害較小。(取自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
比起福島核電廠更接近震源,位在牧鹿半島上的女川核電廠,由於建在比海嘯發生位置更高的基地上且廠內的緊急用柴油發電機也尚有可以使用的,因此災害較小。(資料照,取自財團法人核能資訊中心)

回頭來看台灣的核電,台灣從未發生過核災,30多年來核一、核二、核三廠商轉紀錄良好,倘要延役20年,在技術上可達成。先進的核四廠1號機,在2013、2014年間,經當時經濟部「核四強化安全檢測小組」花16個月重新進行大規模且完整的安檢,證實機組共126個系統的功能均符合設計要求,也符合法規。

與美國、日本和中國大陸的使用核電政策比較,台灣朝野實在沒有必要自廢核電武功,立法施行2025年廢核,去廢掉從未發生過核災的台灣核電。

*作者江仁台/佛羅里達大學前核工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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