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鑫:國民黨從過去到現在,都是非法統治者

2016-12-27 12: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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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黃世鑫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台北大學財政學系教授黃世鑫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今天舉行「不當黨產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台北大學財經系教授黃世鑫以兩德統一後,德國憲法法庭追討東德共產黨黨產為例,強調兩德統一前,東德憲法至少賦予東德共產黨唯一合法政黨地位,中華民國在臨時約法失效後,就不該再有黨國不分的問題,國民黨從過去到現在都是非法統治者,統治基礎比東德共產黨還要弱,台灣之所以在黨產追討過程相對困難,是因為台灣沒有經歷德國的轉型正義,人民的民主素養相對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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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文堂:國民黨來台後,接收很多日產

黨產會今天舉行座談會,中研院近代史副研究員許文堂表示,國民黨來台後長期一黨專政,累積很多財產,其中很多是接收日產開始累積,「否則當初戰敗逃來台灣,還帶了100萬多人,當初台灣人口才不到600萬人,二年內國民黨帶來的黃金大概都花完了」,根據政大歷史系教授薛化元對《自由中國》雜誌的研究,民國45年國民黨在省政府的預算為2800萬元,隔年3100百萬元,全部都是由政府編列,等於全部加諸於台灣人民。

林佳和:不能以表面合法契約逃避實質法治國拘束

20161227-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林佳和表示,德國「實質法治國原則」法理思想,從二戰後就開展,凡事不法而不當徵收財產,就算移轉轉讓過程依據當時法律表面合法,在日後不當黨產追討過程,也不能以表面合法契約逃避實質法治國拘束,另外美國佔區軍事政府法律,對於濫用國家權力的徵收行為也明文禁止,政黨與附隨組織不能以過去法院判決勝訴為由,主張其財產合法性,應該以財產取得當時,是否有濫用政黨權勢或壟斷地位進行實質認定。

不過,東德共產黨政黨追討過程,是漫長的法律訴訟戰,林佳和說,《德國聯邦返還法》一直到去年都還有修法,追討黨產16年,還在討論「什麼叫做市場經濟部分排除返還」,以及因市場交易負擔某些義務,相關債務部分是否應該扣除議題,
「實質法治國原則可以回溯正義,但又害怕正義成為空白授權。」

胡博硯:不當黨產行政官司,開啟暫時權利保護之門

東吳大學法律系副教授胡博硯表示,兩德統一後黨產轉型正義議題,涉及到東西德法律整併後優先順序問題,在法律適用上相對複查,相對之下,台灣在法律適用上相對簡單。德國與台灣的差異在於,兩德統一後馬上處理黨產議題,台灣的黨產議題卻是在政治民主化後30幾年才開始,黨產取得的時間斷點選擇上較為複雜。

胡博硯表示,黨產追討過程,必然賦予被追討一方的法律救濟權力,訴訟過程的暫時權利保護機制就顯得重要,尤其是台灣過去在打行政官司時,政府通常立於不敗之地,當事人請求「暫時權利保護」法院通常不會同意,尤其財產權部分,過去大埔案行政訴訟過程,張藥房的委任律師即主張,政府土地完成徵收將造成財產權「無法回復的損害」,這樣的損害不是以金錢能補償。

20161227-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博硯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東吳大學法學院副教授胡博硯27日出席「2016黨產處理與民主鞏固」學術座談會。(顏麟宇攝)

因此,胡博硯主張,不當黨產的行政官司,開啟暫時權利保護的門,從行政法角度應該是歡迎的,畢竟黨產部分,涉及動產與不動產可否以金錢補償,慎重一些比較好,德國過去10幾年的黨產訴訟,比台灣還要多,未來處理國民黨黨產只會有更多訴訟,他之前曾建議法務部長邱太三,政府將不當黨產收歸國有過程必須謹慎,畢竟很多黨產屬不動產部分,例如木柵革命實踐院,涉及到當時土地是否自願且對價取得,不要等到收歸國有後,才面臨一堆原所有權人繼承人的冗長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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