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漢中觀點:司法改革之法庭網路直播

2016-12-2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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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開議日,中午隨即召開朝野協商會議,但會場中仍不開放現場媒體採訪,僅於結束後於網路平台提供錄音錄影檔案。(資料照,林俊耀攝)

立法院開議日,中午隨即召開朝野協商會議,但會場中仍不開放現場媒體採訪,僅於結束後於網路平台提供錄音錄影檔案。(資料照,林俊耀攝)

日前立法院司法及法制委員會在審查法律扶助基金會預算案時,有立法委員質詢指出,立法院的朝野協商都已經開始直播,而美國、加拿大及英國,甚且連中國法院之審判過程也都已經開放,何獨臺灣不行?司法院副秘書長對此表示:尚無具體時間表,但內部已在討論。坦白說,這樣的回答,令人感到司法改革之路,何其遙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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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開議日,中午隨即進行首次朝野協商,僅將場地移到有錄音錄影設備的會議室召開未開放採訪或線上直播。(林俊耀攝)
立法院開議日,中午隨即進行首次朝野協商,僅將場地移到有錄音錄影設備的會議室召開未開放採訪或線上直播。(林俊耀攝)

對於法庭網路直播的議題,部分司法改革團體也於日前向立法院陳情,希望立法院推動法案,讓臺灣的法庭也能直播,因為目前各級法院受到法院組織法的規範,以致法院在開庭時,禁止任何人在庭內攝影,使得絕大多數的人未曾親眼目睹法庭審判實況!全國百姓也只有在發生社會重大矚目案件時,才能透過媒體片面報導略知一二,但始終無法一窺全貌!

相同的,最高法院日前雖然也首度針對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開庭,決定在邀請專家學者出庭作證時,將進行網路直播,屆時只要上網,全台百姓都可以同步看到開庭的內容,令人眼睛為之一亮!但事實上,最高法院是第三審法律審,所有據以認定客觀事實的直接或間接等證據,都在第一、二審程序中揭露,已無串證之虞,而且受邀的專家或學者在出庭作證時,也大多是針對一些具體的法律問題提出看法。因此,縱使法庭直播,對百姓而言,也是霧裏看花,尤其對初次接觸的民眾而言,更是無法瞭解檢、辯雙方在法律上的主張為何,如此一來,依然是沒有達到法庭直播的實質意義。

王光祿案於最高法院開庭。(盧逸峰攝)
李漢中表示布農族獵人王光祿非常上訴案開庭,決定在邀請專家學者出庭作證時,進行網路直播。(資料照,盧逸峰攝)

回顧104年全年度「全國民眾犯罪被害暨政府維護治安施政滿意度調查」報告顯示,民眾對法官與檢察官的不信任度與不公正度仍持續上昇,各自飆達84.6%與76.5%(轉載自由時報),這樣的結果,令人咋舌!探究其真正的原因,不外司法體系封閉,讓人有高深莫測的刻板印象,尤其司法內部的自我感覺良好,更顯得積重難返,以致改革之路走的沉重又無力!

事實上,司法改革的關鍵在於推動者的心,唯有心的轉變,才能化為真正的原動力,只要推動者能夠敞開心胸,把高高在上的心態放下,相信改革一定可以到位。尤其法庭網路直播,是最快彰顯改革的雄心,也最能立竿見影,直接讓百姓感受到司法的改革與開放!畢竟法庭內的成員及活動,即便進去過的人也只能略知大概,根本無法理解實際的情況,更何況又是當事人,緊張都來不及了,還有什麼心情去暸解。或許有人擔心法庭網路直播會衍生證據揭露,進而發生串證的問題!事實上,法庭網路直播可以從小額訴訟及輕微案件開始,而當事人自己也可以有權決定是否同意直播;至於家事、少年及妨害風化等案件,本即不公開審理,當然仍維持不公開,也不直播。如此一來,不僅可以藉由直播達到法治教育的普及與深化,更能譲大家知道法庭內的全部活動,不致於再有往昔的陌生與恐懼!當然,也更可以藉此知道法庭內的法官丶檢察官或律師,到底哪一個是不認真的!

*作者為永嘉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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