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淑娟專欄:水域型太陽光電 是破壞景觀還是水庫發光

2016-12-06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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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為兵庫・高岡西水上發電站。(YOUTUBE截圖)

圖為兵庫・高岡西水上發電站。(YOUTUBE截圖)

行政院大力推動再生能源,其中2025年太陽光電總設置量要達到20GW(10萬千瓦),屋頂型評估推動困難,目標只有3GW,其他17GW都要靠地面型來達成,這表示必須找更多地來種電。地不夠用,連水庫都被相中要推水域型太陽光電,但不論土、水種電都引發抗議。台灣就這麼小,有多少土地或水庫可以種電,又不會產生區域利用的衝突,應該有一個完整的計畫比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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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讓長期目標推動順利,行政院於9月另訂一個短期目標「太陽光電2年計畫」,2018年6月前要新增1,520MW(百萬瓦)設置量。為此行政院動員各部會清出可能的用地,屋頂型包括公有廳設、工廠屋頂、農舍及民間屋頂。

地面型則有:已廢棄的鹽業用地、嚴重地層下陷不利耕作的農地、已封閉的掩埋場、已受污染的農地或工廠用地。另外還有水庫、蓄洪池、埤塘等水域空間。

水域型太陽光電,一出手就被反對

關於水域型太陽光電,經濟部水利署南水局今年8月已在高雄阿公店水庫完成招商,在水庫上方設置約5公頃的水域太陽能設施,每年約可發電600萬度,成為台灣第一座水庫太陽能示範站。第二個規劃中的地點是屏東的牡丹水庫。

什麼樣的水庫適合推動水上太陽光電,水利署南水局副局長連上堯說,基本條件是水庫的水位變化不能太大、日照要充足、設置地點不能太靠近排洪設施、還要有足夠的輸電設施。不過因為都還沒有設置,成效如何並不知道。

而水利署及台灣自來水公司對於推動水上太陽光電相當積極。水利署預計在12月20日「全國水論壇」中通過一項決議:「積極利用水利設施及其範圍推動水域型太陽光電、以及小水力發電,以落實綠能政策」。

自來水公司則在11月29日與台電公司簽署備忘錄,由台水公司盤點現有建物屋頂、土地及水域用地,包括在淨水池上方設置地面型太陽光電、也要在水庫上方設置水上太陽光電,並表示太陽光電將「從陸域走向水域,讓水庫發光!」

台水公司提到包括轄下21個水庫、淨水廠都將評估設置的可能性,並提到幾個可能的設置水庫,包括高雄澄清湖及鳳山水庫、嘉義仁義潭及蘭潭水庫等。

就在台水、台電開心簽備忘錄隔天,立法院經濟委員會卻有多位委員抗議,國民黨立委張麗善質詢經濟部長李世光:「部長你能不能放過水庫,蘭潭是我成長的地方,水上太陽光電會破壞景觀,我要發動抗爭拒絕蘭潭蓋太陽能板。」

民進黨高雄立委管碧玲也說:「我無法接受澄清湖被裝置太陽能。」李世光雖然強調只會用到2%的水庫面積,是很小的範圍,影響不大,但面對立委反對又沒有堅持政策,且當場承諾沒有要在蘭潭設、也不會在澄清湖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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