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益中專欄】法律只保障有錢人?你可知道,臺灣有群打官司不收錢的律師?

2016-11-0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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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師在做為他職業的一個使命跟角色上面,他先天的不可避免一定是一個對抗者,有必要的時候,他更要是一個反抗者,你說律師可以這樣做嗎?我可以很驕傲地講,因為法律許可我這樣做,所以合理地講,每個律師都應該是人權律師。」—律師羅秉成

講到上法庭請律師,你首先會想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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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社會大多數人而言,一輩子要因案踏進法庭的機會少之又少,然而,一旦大禍臨頭,從收到法院傳票的那一刻起,光是想到接下來龐大的律師費用與繁瑣的出庭程序,心不要說涼了一半,那種無助的感覺,又豈是沒上過法庭的你我所能體會?

過去好長一段時間,我們聽過「法律是有錢人的專利以及窮人的夢魘」,這句話當然有問題,按照「法律之前,人人平等」,法律怎麼會有差別待遇?

如果換成「法律是保障懂法律的人」會不會比較合理?看過太多例子,打官司幾乎都是請得起厲害律師的人贏,而厲害律師勢必收費高昂,請得起的只剩有錢人家,最後就形塑出法律只是在保障有錢人的印象。

可是,紀錄片《進擊之路》告訴我們人生不總是絕望,生命總會找到出路。

2013年,一位單親媽媽因為生活困難,不滿政府施政,憤而在公開活動向總統丟鞋抗議。雖然沒有真的擊中,之後仍被總統府提告。就在此時,律師曾威凱主動向這位媽媽提出協助。當單親媽媽問起費用時,曾威凱說:「當妳丟出鞋子的那一刻,妳已經付了我律師費。」

這起案件觸動了當時人在大陸工作的導演蘇哲賢,從此開始三年多的《進擊之路》工程,他用真實的影像,將這群人權律師的身影,一次又一次的記錄下來。

串連在其中的事件,比如長達十五年的鄭性澤死囚冤案,比如長達十六年、牽連超過一千六百個被告的關廠工人案,又比如撼動軍事審判的洪仲丘下士案,當然也包括引發五十萬人走上街頭的太陽花學運。

這幾個案件都是引發社會重大關注的司法爭議,關廠工人案的一千六百個被告,國家編列了兩千多萬訴訟費來追討其債務,這些當年被工廠惡性倒閉,以年近七十歲的女工呂黃盞來說,先生死了,兒子死了,一個人養兩個孫子,現在只能靠資源回收每月賺三千元過活,怎麼可能上法庭去對抗國家聘來的律師。他告訴邱顯智:「邱律師,每次我在騎車撿回收時,因為想到被政府控告,眼淚就會一直流,根本看不清路。」

整部紀錄片裡,許多類似呂黃盞的情況,一次又一次的絕望,渺小人物的處境,更是令人鼻酸。然而,也是透過影片,我看見一群年輕熱血的律師,儘管沒有律師費可收,儘管小蝦米要對抗國家這隻大鯨魚,依然前仆後繼、勇往直前,就像邱顯智律師所講的:「不是因為看見希望才堅持,而是因為堅持才看見希望!」

就在台中包場放映前兩天,一位爸爸打電話詢問電影公司,是否可以再增加一位報名的名額,他想帶小學四年級的女兒一同觀看,因為小孩的媽媽說這部影片裡面講到很多社會運動,覺得該讓自己的小孩多多了解。

就公民老師的立場,我會覺得很感動,這才是真正的公民課!公民意識不是課堂上教條般的訓練,那是一種責任,一種心甘情願,深愛這塊土地,願意為這塊土地上的人民付出的精神。

人權當然是公民課的核心,每個人也都同意人權教育的重要性。問題在於,如何讓坐在台下、那些豐衣足食的學生感同身受,向來是公民課的難題。很高興《進擊之路》給了我一個最好的教材,這部片傳達最深的是「溫度」,套句廣告詞的模式:「課本是冰冷的,人是感情的。」唯有親眼看過,才知箇中辛酸。

我自己在課堂上,也會試著用當事人現身說法的新聞畫面,影像有它的感染力,適度運用畫面來說故事,透過同學們的討論思辨,至少從學生的反應來看,我相信人性是可以啟發的。

一位中山女中高二的學生,在看過電影後是這樣問的:「我未滿十八歲,該如何為國家的進步盡一份心力?」

這就是《進擊之路》告訴我們的:如果這位小女生可以,相信你也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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