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明德專文:年金改發消費劵

2016-09-12 06: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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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汙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中正紀念堂(林惟崧攝)

「反汙名、要尊嚴」九三大遊行,中正紀念堂(林惟崧攝)

我是個「年金孤兒」,但我支持「九三遊行」。是否「反抗有理,造反有道」,是個相對性的觀點。尤其民進黨黨公職,不要在自己掌權後,就不准「不平者」鳴放,完全忘了民進黨的開山祖們是靠提著頭遊行反抗獨裁者,而讓晚輩們享受治天下的機會。羞侮異議者、不平者的遊行只會突顯掌權者的氣度卑劣,「只准自己放火,不准別人點燈」的得道心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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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許是台灣最知名的「年金孤兒」,為反抗威權,替台灣爭自由,我在牢中吃了二十五年半的「公務飯」,出獄當了九年立委,一生共有三十四年半的「公務生涯」,還不算入擔任美麗島和紅衫軍總指揮的經歷,卻一分一毛退休金都沒有。只是我雖貧無立錐,卻因為有屈指可數的民間好友,讓我晚年不致飢寒交迫,這是上天養我,和台灣納稅人無關。 凡事我也都回報上天,不必討好俗人、權貴。

像我這樣一個人,既關心年金問題,也支持年金改革。但,我不會辱罵今天走街的人士,表達異見是台灣這個自由社會人人都應該享有的權利。

我不會反對「九三遊行」的行動,更不會認為他們缺乏正當性。這次因年金改革引起的社會對立,(對立其實是常態,只有獨裁統治下社會才會「團結一致」),看似只是利害之爭,既得利益和支付者的攻守,骨子裡卻是兩項原則的競合和拉扯,它是有極高度的正當性的。

反對因改革而失去利益的人士,其正當性來自「信賴保護原則」,這是立國的基石之一,不能輕易毀棄。國家誠信,是國格。

主張改革的一方,一樣有其正當性,它建立在自然法中不必成文的「情勢變遷原則」。當國家的情勢有了重大的變化,為求國家長久生存,當然可以調整不合時宜的先前法規和承諾。

所以,不要污名化反對者貪婪,也不要斥責改革者無情、鴨霸。每年佔國家總預算支出7.5%,1500億軍公教退撫金的處理,當然是件大事。

我注意社會討論年金改革中天花板和地板的設定,這是公義的議題,符合自由、平等、博愛的信仰和價值。我也知道已在討論提撥率提昇的問題,這是永續發展所必需。只有一件事,我想請相關人士、政府、掌權者研究參考:

年金改革除了追求世代公平,及多照顧低收入者的退休生活外,以後我們的年金是否可以改發消費劵而不是發現金。或只發一定比例的現金,大多改發消費劵?

年金改發消費劵對刺激消費,活絡經濟的功能已不必我贅述;它可以讓退休者繼續以消費回報社會,強化工商界,也使國庫歲收增加;同時,也會減少「台灣錢」被換成外幣流出國境之事,把消費集中在國內。

消費劵取代現金,對退休者的影響不大,對工商界、對國庫的回流可能更具作用。九三遊行日提出消費劵的弦外之音,算是另類參與了遊行。

改革不只需要魄力,更需要智慧;反抗不只需要勇氣,更需要氣度。

衝擊會激起美麗的火花,不要怕碰撞。我們都是成熟的台灣人。

*作者為民進黨前主席,紅衫軍總指揮。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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