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府止戰中計了?遠雄再提七項基準於法無據 市府稱會有因應

2016-09-08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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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長柯文哲出席臺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記者會,才說明大巨蛋不解約,下午遠雄就發新聞稿重提「七項公安基準」。(陳明仁攝)

臺北市長柯文哲出席臺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記者會,才說明大巨蛋不解約,下午遠雄就發新聞稿重提「七項公安基準」。(陳明仁攝)

北市府與遠雄8日就大巨蛋案「暫時和解」,不立即解除契約,但不到幾個小時,遠雄昨日的退讓態度又變了調,上午市府才說要再給遠雄一次機會,下午,遠雄就發出新聞稿,態度再轉為一貫的強硬,直指市府「七項公安基準」於法無據,也並沒有像市府所說的17座樓梯消失,較勁再起,但柯市府已過了終止契約的黃金時間,要回頭恐怕很難。市府發言人林鶴明表示,如果有任何變化,市府會有因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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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市府於8日上午才開記者會表明要與遠雄和好,基於遠雄的對讓,北市府再給遠雄一次機會,因此,暫緩解除契約,面對媒體一再質疑過去與遠雄的互動極差,互信基礎近可說零,為何突然轉而信任遠雄?柯文哲仍不改暫緩終約的決定。

過去避談「七項公安基準」 今日重提於法無據

未料,遠雄今日下午就主動發出聲明,直指對市府的不滿。遠雄發言人楊舜欽過去兩天幾度避而不談「七項公安基準」,甚至模糊以對表示「會依照市府現行法規」辦理。今天下午,語氣又轉趨強硬,指七項公安基準「於法無據」,不僅違反採購法,也是國內外法規所沒有的基準,還攻擊都發局長林洲民,並非如林所說「台北的法律、台灣的法律,也是遠雄要遵守的法律」。楊指出,「遠雄絕對不能同意以這樣於法無據的標準進行審議,這也是違法的行為。」

至於七項基準的法源依據為何?都發局科長羅文明解釋,七項基準是依照《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第9條的精神,該條文中雖沒有明確指出七項,但市府已經於去年8月與10月,兩度函文內政部,獲得回文:「請台北市政府依都市計畫定期通盤檢討實施辦法及環境影響評估規定,自行核處」,因此有所根據。

20160908-臺北市長柯文哲出席臺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記者會.說明大巨蛋暫不解約.給重生機會.(陳明仁攝)
台北市長柯文哲出席台北文化體育園區BOT案記者會,說明大巨蛋暫不解約,給予重生機會。(陳明仁攝)

都發局長林洲民也表示,七項基準擁有內政部營建署建築物防火避難性能設計評定的精神,營建署也明確定有安全防災的業務範圍,且前營建署長現副市長林欽榮、現任營建署長許文龍、前營建署長葉世文,過去都曾或直接或間接使用七項公安基準中的幾項來審理建物,所以是有所根據的。

楊舜欽:樓梯總寬度為全世界巨蛋最寬

楊舜欽也說,大巨蛋樓梯並沒有市府所說的消失,大巨蛋樓梯總寬度為全世界巨蛋最寬、設計最優,絕非市府所說整個地下室只有2支樓梯,此外,巨蛋棟及商場棟之間全面區劃阻隔,巨蛋棟所有出入口與商場出入口均獨立分流,「是原有建照既有的設計規劃」,也非在市政府的要求下才進行變更,自原先設計就依照「建築物防火避難安全性能驗證技術手冊」等相關規定,達到避難安全驗證標準,並非在市府的要求下才做到。 

楊舜欽說,大巨蛋地下室的防火區隔,是原本就有的規劃設置,依法並無規定設置防火區隔,遠雄採用居室標準也是最嚴格的標準,每3000平方公尺,設一防火區劃。

對於遠雄今明兩日態度大轉變,北市府發言人林鶴明回應,市府與遠雄有直接溝通管道,如果有任何變化,市府會有因應,目前遠雄既以書面承諾表達願意接受市府審查,市府會聽其言、觀其行,繼續後續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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