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收費員補償金增5.9億 農曆年前入帳

2016-08-18 1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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歷時兩年,國道收費員事件以「專案補貼」方式落幕。圖為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孫秀鑾。(曾原信攝)

歷時兩年,國道收費員事件以「專案補貼」方式落幕。圖為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孫秀鑾。(曾原信攝)

歷時兩年,高速公路收費員抗爭事件,終於在17日行政院宣布將採「專案補貼」的方式解決此次事件後落幕,而補償金粗估將須增列5.9億,並由交通部、勞動部及遠通公司共同籌款解決。台灣國道收費員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表示對於這樣的結果百感交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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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自民國102年12月30日起,全面改採電子收費,導致947名收費員因此失業。國道改由電子收費,原應由遠通電收公司負責這947名收費員的資遣與工作轉置,然而,部份收費員不滿資遣費計算方式忽視收費員間的年資差異,並認為遠通轉置工作缺乏誠意及彈性,因此決定組成自救會上街抗議,爭取權利。

自救會提出三項訴求:一、年資補償。二、勞保損失補償。三、多元安置方案,但皆未得到國道高速公路局、遠通電收等相關單位的答應。自救會過去曾以攻佔交通部大廳、包圍前總統馬英九、突襲國道,爬上ETC門架等各種方式抗議,最後在本月15日,在民進黨中央黨部前發起「苦站行動」後,與官員達成共識,結束抗爭。

勞動部長郭芳煜說明「專案補貼」四大處理原則:一,專案一體適用,947位收費員都納入。二,專案補貼項目包括事件發生以來對勞工生計等影響。三,設置差異標準,根據個人不同情況,做點數的配分,計算補貼額度。四,組成小組審核補貼內容,小組成員包括社會公正第三方人士、自救會成員、遠通公司代表與政府機關代表。郭芳煜強調,這次為專案補貼,只適用這次,其他案件並不適用。

專案補貼中包含抗爭活動的便當費及車錢引起爭議,對此行政院政務委員林萬億表示法律確實沒有規定,但過去在處理關廠工人大量解僱案時就有前例可循。交通部政次王國財也對本次專案補貼方式表示贊同。另外,遠通電收發言人蔡祐吉指出,遠通已依合約完成收費員轉置,遠通將考量合於法定程序與公司治理的原則下,配合執行專案補貼做法。

雖然遠通表示要一起承擔,但究竟要承擔多少還未確定,而政府除了原先已支付的2.2億元外,補償金粗估還會再增加5.9億元,並希望在年底前落幕,最晚在農曆年前就會入帳。對此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表示,總統蔡英文對此結果感到相當欣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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