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山活動管制趨嚴 山友連署反對:縮限活動發展空間,阻礙自然文化深耕

2016-08-14 1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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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有不少山友從事登山活動,但近年發生意外時有所聞,也讓登山活動限制趨嚴,引發部分山友反彈。(資料照,風傳媒)

國內有不少山友從事登山活動,但近年發生意外時有所聞,也讓登山活動限制趨嚴,引發部分山友反彈。(資料照,風傳媒)

台中市今年6月通過《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要求民眾於特殊管制山域從事登山活動發生山難時,須支付搜救費用,時代力量黨團並在立法院提案《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登山者應投保一定金額以上登山強制保險,引發部分山友反彈,認為相關單位在制定管理辦法時,忽視本土登山文化脈絡與登山者在野外的真實處境,全然以「浪費國家搜救資源」思維看待登山意外,將「縮限登山活動未來發展空間,甚至阻礙本土自然文化的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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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內山難事件時有所聞,2011年,中山醫學大學學生張博崴隻身攀登白姑大山意外罹難,張姓父母聲請國賠,台北地院判准國賠近267萬元。台中、南投等縣市政府,因為境內常有登山客發生意外,讓警消部門疲於奔命,台中市因此在6月通過自治條例,要求登山活動範圍涉及特殊管制山域者應由領隊帶領,並依登山路線難易度,由領隊為本人及隊員辦理登山綜合保險;領隊應依登山計畫帶領隊員從事登山活動,嚴禁隊員脫隊獨行。

萬一發生山難意外,台中市政府得要求獲救民眾支付搜救相關費用,包括警消固定薪俸、加班費、差旅費及保險費、徵調、委任、僱傭之民間勞務等費用,以及搜救犬、救災機具、車輛或航空器等裝備費用。

時代力量黨團同時提案《國家公園登山活動安全管理條例》,要求登山者須投保每人意外身故殘廢保險金500萬元,與每人緊急救援費用保險金100萬元。 

除此之外,台中市長林佳龍更在行政院院會中提出臨時動議,希望政府檢討國家安全法施行細則,針對「山地特定管制區」部分,是否應涵蓋國家公園以外高山海拔地區,以避免部分山友進入一些不須事先申請入山證山區後發生意外,當時行政院長林全也裁示金管會,就登山綜合保險保單「投保人數五人以上團體」投保的門檻,有更周全規範。

山友不滿:意外是多重因素 政令限縮登山活動發展空間

不過,上述的立法管制作為,已經在網路上引起部分山友反彈,有山友在網路上發起「反對不合理登山管制與罰則」連署活動,連署聲明指出,山區意外是由多重因素,如:天候、高海拔環境、落石、溪水暴漲、動物攻擊等無法控制的自然因素引發,絕大多數登山者也清楚了解野外風險,登山前在體能、裝備、技術上做好相關準備,對自身及隊員安全完全負責。

連署聲明指出,政府制定管理辦法時,忽視本土登山文化脈絡與登山者在野外的真實處境,全然以「浪費國家搜救資源」的思維看待登山意外。不管是時力提案或是台中市《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與南投縣目前審查中的《南投縣登山活動管理自治條例草案》,根本無法達到降低山難發生的目標,而只在強調由上而下的管制及對人民施以處罰,政令不只是限制野外知能豐富的登山者,更縮限登山活動未來發展的空間,甚至阻礙本土自然文化的深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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