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監院報告》柯文哲大巨蛋調查機關廉委會 遭監院指為「違法黑機關」

2016-08-11 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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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委仉桂美(由左到右)、王美玉、包宗和,舉行針對大巨蛋案糾正台北市政府記者會。(盧逸峰攝)

監委仉桂美(由左到右)、王美玉、包宗和,舉行針對大巨蛋案糾正台北市政府記者會。(盧逸峰攝)

大巨蛋案,監察院接獲遠雄陳情,認為北市府違法濫權。遠雄特別針對北市府在政風處下設廉政透明委員會,調查大巨蛋案的不法情事感到不滿,認為市府在無法源依據下擅自成立一個調查的單位,監察委員今天出具調查意見直指「顯有違法」,變向認為廉委會為「黑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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柯文哲授意下,成立台北市廉政透明委員會 具調查權

廉政透明委員會是在市長柯文哲的授意下成立,以柯為召集人、副市長鄧家基為副召集人、秘書長蘇麗瓊、副秘書長李文英、觀光傳播局長簡余晏、法務局長楊芳玲、政風處長劉明武為府內調查委員,另,目前仍有14名府外委員,該組織隸屬於政風處之下,按照公務機關組織相關規範,組織的成立必須於法有據,柯市府成立的廉委會在成立的法源依據,幾度面對媒體提問,始終無法給出交代,柯文哲還賦予委員們有同樣需法律授權的「調查權」,給予其傳喚相關人員、調閱卷宗,並製作大巨蛋調查報告指摘遠雄之權,顯有以非法獲得的權力來侵害人民權利的重大嫌疑,遠雄對此向監察院陳情,指「廉政委員會為非法的黑機關,該機關之調查報告全屬惡意中傷」。

未在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 顯有違法

監察院調查直指北市府「顯有違法」。今日,經監察委員公布調查意見指出,台北市政府廉政透明委員會於未有法律明文規定下行使調查權,且該會之設置法定依據、職掌、人員組成方式與調查權現之範圍,與正當法律程序原則未盡相符。

此外,調查意見指出,廉委會的成立違反司法院釋字585號意旨,「如調查權之發動及行使調查權之組織、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各項調查方法所應遵守之程序與司法救濟程序等,應以法律為適當之規範」。

此外,「其個案調查事項之範圍,不能違反權力分立與制衡原則,亦不得侵害其他憲法機關之權力核心範圍,或對其他憲法機關權力之行使造成實質妨礙。如就各項調查方法所規定之程序,有涉及限制人民權利者,必須符合憲法上比例原則、法律明確性原則及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

監察委員王美玉、仉桂美、包宗和認為,北市府亟待改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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