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暴制暴、帶槍上學?德州新法律生效 滿21歲可攜槍進入公立大學

2016-08-04 1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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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大學人類學教授斯壯(Pauline Strong)8月1日在研究室門口貼出「不准攜帶槍械」的告示。(美聯社)

德州大學人類學教授斯壯(Pauline Strong)8月1日在研究室門口貼出「不准攜帶槍械」的告示。(美聯社)

1966年8月1日,25歲的惠特曼(Charles Whitman)持多把槍支爬上德州大學奧斯汀分校的知名塔樓(UT Tower),朝底下的行人亂槍掃射長達90分鐘,當時造成16死、49傷的悲劇。這起震驚全美的槍擊案,堪稱美國歷史上首宗校園屠殺事件,然而諷刺的是,《校園持槍法》(campus carry law)竟在半世紀後的2016年8月1日正式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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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州議會今年3月通過《校園持槍法》,新法允許年滿21歲、且持有隱密持武證(Concealed Carry Permit, CCP)的學生,可以隱密攜槍進入德州所有公立大學,進入教學大樓與教室。

在美國,持槍有2種方式,第一種為「公開持武」(open carry),也就是在公共場所公開地持有武器。與之相對的則為「隱密持武」(concealed carry),這種持槍方式只要成功申請到隱密持武證,就可以隨身攜帶手槍在身邊。

支持《校園持槍法》的共和黨議員認為,它有助於防止類似的校園大規模屠殺再度發生,能夠對犯罪分子產生有效的震懾作用。但是看在當年倖存的受害者眼裡,法案生效後恐怕只會引發另一波校園大屠殺。

「校園裡根本就不該出現槍支。學校是文字與創意的殿堂,不是槍。」福斯(John Fox)說道。福斯是德州槍擊案的倖存者,當年僅有17歲的他,奮不顧身幫助一名懷孕8個月的孕婦逃離現場。但是這名孕婦當時已不幸中槍,最後沒能保住肚子里的胎兒。

當年在福斯的幫助下幸運逃過一劫的孕婦克萊兒・詹姆斯(Claire Wilson James),他們倆在幸運獲救之後從沒碰面。一直到幾年前,拍攝這起事件的紀錄片「鐘塔」(Tower)之際,才再度相遇。

福斯7月底接受媒體訪問時表示,校方的處理確實不合格,但當時沒有人知道要怎麼樣處理類似的事情。不像近年的大型校園槍擊案,在事發後立即安排一連串的紀念追思會或是幫助家屬的諮詢會,當年所做的就只是迅速清理現場,讓一切回復秩序,避談這起傷心事。然而在紀錄片「鐘塔」中,許多倖存者面對鏡頭坦言,即便過了50年,心裡的創傷仍然無法痊癒。

曼多莎(Diana Mendoza)去年從德州大學畢業,如今她留在學校工作。她走到校園內為槍擊案罹難者所豎立的紀念碑前說道,是時候該舉辦一場正式的悼念儀式了。她也批評,新法案只會讓暴力更容易入侵校園。「我出生於德州,也成長在德州,但我認為校園持槍法案實在荒謬。」

德州是美國第9個合法允許槍支進入校園的州,其餘8州為科羅拉多州(Colorado)、猶他州(Utah)、阿肯色州(Arkansas)、愛達荷州(Idaho)、堪薩斯州(Kansas)、 密西西比州(Mississippi)、威斯康辛州(Wisconsin)和奧勒岡州(Oreg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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