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葉俊榮部長要做的是「落實憲政」而非「肯定道歉」

2016-08-08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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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政部南鐵東移都委會,民團自救會場外抗議。(甘岱民攝)

內政部南鐵東移都委會,民團自救會場外抗議。(甘岱民攝)

7月29日大法官會議發布第739號釋憲文,認為「市地重劃」涉及憲法之人民財產權與居住自由的基本人權,故必須舉辦行政聽證,以符憲法要求之正當行政程序。此外,第709號釋憲文亦以同樣理由要求「都市更新」必須舉辦聽證會。上述二釋憲文雖未論及土地徵收,但就其法意可理解:對人權侵害更為嚴重的「土地徵收」更應舉辦行政聽證。而「都市計畫」做為土地徵收計畫、都市更新計畫、市地重劃計畫等公共計畫的「上位計畫」。在都市計畫審議階段即辦理行政聽證,更能防止人權侵害情事發生,並減少社會成本與提高行政程序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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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四年來,民間不斷對賴清德、林全、民進黨、蔡英文陳情。所要求者很簡單就是「舉辦行政聽證」來釐清「南鐵地下化是否必須東移、南鐵東移是否增公益性、南鐵東移土地徵收是否具必要性」三大爭點。花次長因此於6月14日召示本案「程序正義非常重要」,要舉辦「具備聽證精神」的擴大小組會議,承諾「盡力協助居民取得政府公文與資訊」,強調「擴大小組會議不預設立場,若未釐清真相可繼續召開」。然而,至今我們要求的39件公文資料,僅得7件!最關鍵的84年計畫甚至「遺失」!96年計畫回復「請再申請」!官方隱匿資訊的態度再清楚不過。擴大會議中,包裹議題、限制詰問一次、限制發言時間,這種議程根本不具聽證精神。會中,南市府與鐵工局依舊敷衍迴避問題。花次長不但放任官員迴避詰問,竟然說「官方都有說明啊,只是你們不接受」。擴大會議根本未能釐清本案真相,內政部卻將本案逕送大會決議。

為使都委審議更有效率,我們甚至整理十一項擴大會議中雙方論及爭點(如附件),並發函內政部請求根據爭點一一由雙方詰問釐清。如此,最能合理地推進本案都計審議。若南鐵東移案真如賴清德所言較具公益性,南市府應表贊同才是。然而,內政部全部不理,只是要我們「配合開個會」!

花次長為「他X的」發表道歉聲明後。葉俊榮部長隨後肯定花次長的道歉。但是,道歉並不能解決南鐵都計案審議程序的荒謬與不符憲法精神。公法學者葉俊榮於就職內政部長前幾日,發表「The Constitution of Taiwan – A Contextual Analysis」一書。該書認為「台灣的憲政改革乃是由街頭的公民運動與廟堂的大法官釋憲一起推進」、「僵化的政府系統是阻礙台灣憲政發展的原因之一。因此導致限制政府為善、有礙防止濫權」。看葉俊榮的著作,令我們對他充滿期待。但如今,葉俊榮面對這等荒謬且不符憲政的南鐵都計審議程序,明知涉及土地徵收的都計審議需行政聽證才符諸釋憲文所述憲政精神,明明可依行政程序法辦理南鐵行政聽證,卻竟然還是堅持在混沌中逕送大會決議。這不但沒有落實憲政,且落實葉俊榮本身就是阻礙憲政落實的僵化官僚。

台灣多的是學而優則仕的官員,他們在學界也多愛展現其開明。但得到權位後,幹的卻是完全相反之事。看看江宜樺院長如今風評,盼葉部長自知。葉俊榮部長您所需要做的是「落實憲政」而非「肯定道歉」!唯有舉辦南鐵都計審議行政聽證,才能落實憲政並使審議程序順利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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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南鐵案爭點與真相。

*作者為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會長、紐約大學理工學院電機博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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