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假加班4小時視同全天班 「一例一休」折衷版協商中

2016-06-28 1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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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大工商團體,今天下午針對「一例一休」折衷版本開會研商,目前為止尚無共識。圖為勞動部長郭芳煜。(資料照,曾原信攝)

七大工商團體,今天下午針對「一例一休」折衷版本開會研商,目前為止尚無共識。圖為勞動部長郭芳煜。(資料照,曾原信攝)

行政立法協調會針對周休二日,拋出「一例一休」折衷版本,休假日加班薪資,從原本2倍時薪,提高為前4個小時2.33倍,後4小時2.66倍,為體恤勞工假日加班,勞動部規劃,假日上班2小時視同上半天班,上班超過4小時視同上全天班,昨天態度強硬的七大工商團體,今天下午針對折衷版本開會研商,目前為止尚無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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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了解,工商團體對於新政府上台前,政務委員林萬億與勞動部長郭芳煜,主動拜會資方,並且承諾七天國定假日,維持馬政府時代勞資協議的「只紀念,不放假」原則,工商團體也釋出善意,同意休假日加班費從時薪的1.33倍,提高為2倍。

勞團主張:加班本就該2倍時薪 不具誠意

不過,勞團主張,休假日雇主本來依法就該支付薪資,工商團體提供假日加班的2倍時薪,把早就該支付的本薪納入計算,根本不具誠意,因此才會主張,資方至少應提供3倍時薪的加班費,2016工鬥成員盧其宏表示,週休二日的休假日是以「日」來計算,但加班費卻是以時來計算,從勞基法角度,來上班就是上一天班,沒有以時計算這種道理,雇主若要勞工加班,不僅要支付加班費,還要給1天補休。

由於勞團方面,對於加發加班費部分頗為堅持,據了解,勞動部也提出折衷版本,上班2個小時以上算半天班,上4個小時以上算全天班。

成之約:一例一休 提供給雇主更多彈性

政大勞工所教授成之約表示,勞動部針對周休二日,提高休假日加班費,目的是「以價制量」帶動工資的提升,同時達到周休二日的目的,但考量台灣企業主接單生產排班困難,因此才提出「一例一休」的立法精神,希望提供給雇主更多彈性。

工總秘書長蔡練生表示,勞動部在制定週休二日配套時,不應該老是從台北觀點看天下,中南部很多勞工,都不希望周休二日,剝奪他們加班的機會,工商團體希望政府在制定相關政策時,給予企業更多彈性,否則只會逼著企業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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