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投書:看完小燈泡媽的文章,我落淚了

2016-05-13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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讓我們記得小燈泡的光與熱,在悲傷中如小燈包媽媽說的,「找回愛的重要。」(取自小燈泡媽媽臉書)

讓我們記得小燈泡的光與熱,在悲傷中如小燈包媽媽說的,「找回愛的重要。」(取自小燈泡媽媽臉書)

當全世界人都為鄭捷伏法喊讚的時候,只有這一位媽媽的文章讓我動容掉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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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燈泡媽媽是最有資格站出來要求法律給公道的被害人,結果, 她讓我的憤怒情緒融冰了。 

我憤怒的原因, 這個突擊槍決挾著台灣社會最大顯學「符合社會公平正義 」,為被害人討公道,為傾聽多數民意,為社會情緒宣洩找到了最大出口。

曾幾何時,台灣的法院變成民意機關了 !

從法務部到法院到執行槍決鄭捷,都在傾聽民意。我們的公審單位包括 :  全民,媒體,網路鄉民... 此刻的場景彷彿讓我看到經常被我們嘲笑的穆斯林村莊,由村落長老公開村民審判,大家手執石頭,每個人丟一塊, 直到受審者在亂石中被砸死。

有照程序來,有公開審判,有觀眾加入,全部都走完程序,最後就是大家決定乎伊死。既然程序都走完了, 受刑人被眾人意志決定遭亂石砸死, 怎麼還變成世界媒體的焦點笑話 ?

因為在此刻,程序正義不是重點。 

台灣全民公審的案例有多少? 大家緊咬程序正義,殺人償命,為彰顯社會公平正義,有多少法官辦案是照著民意走 ? 不照民意審判,恐龍封號又隨之而來。照著民意走的法官,被封為正義使者,媒體閃光燈閃爍不停,陞官加爵,這麼輕鬆的一條路,能夠抗拒的法官真的不多。

不是只有強權會霸凌弱勢, 民意也會霸凌綁架整個社會。民意是如何形成的 ? 還是媒體、輿情、網民、政治人物等,這重重網絡建構出如銅牆鐵壁般的堅石。

民意可以殺人,因為是多數決。多數做成的決議,即使決定亂石砸死人,還是得尊重民意。

現今台灣的法院喜歡傾聽民意, 法院忘了自己最不該做的事就是傾聽民意。

「判決不符合社會期待」是政治語言,不是法律語言。台灣的法檢越來越有政治人物的思維,有趣的是,民意是立法院的工作,不是法院的工作。

看完小燈泡媽的文章,我落淚了。 最需要司法正義的受害母親,反而站出來呼籲大家,司法不是槍斃一個人就叫正義獲得伸張, 在這個復仇主義充斥的台灣社會,真相呢? 問題根源呢?

我不禁要問,這是一個很愛討真相的社會,唯獨對鄭捷案, 沒有人有興趣知道真相, 沒有人想挖掘真相避免再產出下一個鄭捷。

在此對小燈泡媽媽致最高敬意 ! 無論我們如何高聲吶喊,人們只把鄭捷案簡化成廢死反廢死的議題, 我才疏學淺,到底關廢不廢死啥事呀? 槍決了一個鄭捷之後, 政府知道下一個鄭捷從哪裡冒出來嗎? 

鄭捷在他的冰冷的世界渡過21個年頭直到犯案,可有人關心過他 ?  一個失溫的孩子放棄求生意志,這個政府和社會只想直接消滅他,不想聞問源頭。

2014年5月21日鄭捷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美聯社)
2014年5月21日鄭捷台北捷運隨機殺人事件(美聯社)

請問台灣社會還有多少個隱性鄭捷, 難道不該關心一下 ? 槍斃了一個鄭捷,還有多少個鄭捷等待冒出頭 ? 直接消滅,用石頭砸死就對了! 

法官大人,官人們, 你們晚上好睡嗎?

*作者為新聞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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