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被列貪污罪被告、限制出境

2016-04-21 08: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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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18日於立院教育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中央研究院長翁啟惠18日於立院教育委員會備詢。(顏麟宇攝)

中華民國最高學術研究機構中央研究院院長翁啟惠博士,21日清晨創下一項歷史性記錄:成為中研院創立87年以來第一位被列貪污罪被告、限制出境的院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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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林地檢署偵辦浩鼎生技公司內線交易案,20日約談翁啟惠、浩鼎董事長張念慈等人。檢察官漏夜偵訊後認為,翁啟惠、張念慈、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涉犯貪污重罪,改列《貪污治罪條例》被告。21日清晨6時30分,檢察官諭令翁啟惠限制出境,無保請回。

翁啟惠離開士林地檢署時,面對大批媒體包圍,臉色凝重、不發一語。張念慈則是繼上周被依違反證交法交保後,再被依貪污、背信等罪,以新台幣100萬元交保。浩鼎財務經理張穗芬50萬元交保。

檢調懷疑中研院將相關技術技轉給浩鼎後,翁啟惠疑似用女兒當人頭,私下擁有浩鼎股票,有背信、貪污之嫌。士林地檢署與調查局台北市調處20日破天荒搜索中研院院長辦公室、中研院基因體研究中心,並到翁啟惠位於北市中山區與新北市汐止區的住處搜索,約談翁啟惠、翁妻劉映理等11人到案。

檢調20日也同步搜索潤泰集團總裁尹衍樑旗下的中嘉公司,並約談尹衍樑到案說明。

檢方偵訊後認為,中研院將相關技術移轉供浩鼎使用,翁啟惠卻私下收受張念慈轉贈股票,有收受賄賂之嫌,因此將他改列貪污罪被告,且因翁啟惠有雙重國籍,因此對他限制出境。檢方表示,為釐清被告3人有無對職務上行為交付、收受股票等不法財物,依《貪污治罪條例》第五條第三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或收受賄賂或其他不正利益者」,將翁啟惠等人列為被告。

檢調調查發現,中研院曾兩度技轉給浩鼎,包含99年技轉第二代乳癌疫苗OBI-833及「大規模酵素合成寡醣」技術,103年技轉Global H酵素合成法。101年時,潤泰集團旗下長春、原弘等兩家投資公司先後移轉共3000張股票給翁啟惠的女兒翁郁琇,辦案人員懷疑此和中研院技術轉移給浩鼎相關。

翁啟惠小檔案

翁啟惠生於1948年,現年67歲,嘉義縣義竹鄉人,畢業於台大農業化學系,美國麻省理工學院(MIT)有機化學博士,專長為醣分子及醣蛋白合成、醣晶片,發表論文超過700篇,擁有專利超過100項。

1994年,翁啟惠當選中研院第20屆院士。2000年,應時任中研院院長李遠哲邀請,返國主持中研院生物化學多醣體研究室。2002年,當選美國國家科學院院士。2006年5月,翁啟惠當選中研院院長,同年10月19日正式接任。2014年6月,翁啟惠因為「對複雜的多醣體和醣蛋白的程式化應用合成的創新方法發展,做出很多原創性的貢獻」,榮獲國際科學界大獎「沃爾夫獎」(Wolf Pri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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